云南省大力发展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2012/10/10 15:55:29 21287
-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摘要: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发布后,云南省高度重视,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组织研究,于2012年1月印发了《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云南省十二五科学与技术技发展规划》,分析了云南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形势、意义和挑战,提出了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位置,现阶段选择现代生物、光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物联网等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发展的重点领域、方向和产业布局,制订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大力发展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以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和生物技术服务为主的现代生物产业,把云南建成在国家具有重要影响的生物产业基地。以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中药现代化产业(云南)基地为平台,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有明显特色优势的大品种、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品牌。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种质资源库、民族药、天然药种质资源库及化学标准品库、生物基因库等基础平台,以云南生物种质资源为基础,积极发展基因档案服务、生物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合同研究等生物技术服务业。
二是充分利用云南省硅、锗、铟等光电子基础材料资源优势和领域光电子技术积累,加快培育和壮大以红外及微光夜视、光伏、光机电一体化设备、主动式OLED、半导体照明为主的光电子产业,着力构建从光电子材料到器件、整机、系统和配套加工装备的全产业链。
三是依托石油炼化基地、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建设等重大工程,以大型重型精密复合数控机床、轨道交通建设和养护装备、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重化矿冶成套设备和电力设备为重点,着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装备制造,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基地,壮大产业集群。
四是针对云南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任务重的现状,加快开发、示范、推广和应用一批节能环保新技术、装备和产品,培育骨干企业,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业的发展,做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
五是重点发展以基础金属特种新材料、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大幅度提高全省新材料研发与制备的自主发展能力,形成以特色资源高技术产品为,以有色金属深加工生产为基础,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为支撑,上中下游配套和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
六是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风能开发利用,做强太阳能光热利用产业,加快培育生物质能产业,大力加强重大应用示范和配套产业的发展,广泛深入开展与东南亚、南亚的合作。利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将云南建设为全国太阳能利用好的省份之一,成为国家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
二、围绕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产业链打造工程。实施以特色天然药物产业链、植物提取物产业链、红外及微光夜视产业链、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太阳能光伏利用产业链、电力装备产业链、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链、钛材产业链、锡基新材料产业链、煤基新材料产业链、生物质能产业链为主的产业链打造工程。
二是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包括信息惠民、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和处置、污染减排、新能源应用、新能源规模化发电、重点节能改造及重点节能产品惠民、物联网应用示范、节能环保装备提升与技术示范等9个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三是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由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构成的云南区域创新体系。依托优势企业,组织实施若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品牌建设。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联盟。
四是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选择一批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整合社会资源,着力解决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推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是实施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以滇中地区为重点,推进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昆明国家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昆明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国家锗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自动化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昆明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等10个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三、加大政策支持,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确省直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的分工和职责,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分工牵头抓好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到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亿元,集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基地、创新能力建设。
三是落实税收激励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结合云南省情,在中央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内,研究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税收支持政策。
四是强化金融服务。建立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省内已建立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设立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服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五是打造滇中产业集聚带。以滇中地区为重点,发挥昆明、玉溪、楚雄、曲靖等中心城市知识技术密集和国内合作优势,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围绕特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化发展,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集聚,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形成产业链整体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大力发展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以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和生物技术服务为主的现代生物产业,把云南建成在国家具有重要影响的生物产业基地。以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中药现代化产业(云南)基地为平台,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有明显特色优势的大品种、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品牌。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种质资源库、民族药、天然药种质资源库及化学标准品库、生物基因库等基础平台,以云南生物种质资源为基础,积极发展基因档案服务、生物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合同研究等生物技术服务业。
二是充分利用云南省硅、锗、铟等光电子基础材料资源优势和领域光电子技术积累,加快培育和壮大以红外及微光夜视、光伏、光机电一体化设备、主动式OLED、半导体照明为主的光电子产业,着力构建从光电子材料到器件、整机、系统和配套加工装备的全产业链。
三是依托石油炼化基地、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建设等重大工程,以大型重型精密复合数控机床、轨道交通建设和养护装备、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重化矿冶成套设备和电力设备为重点,着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装备制造,建设一批重点产业基地,壮大产业集群。
四是针对云南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任务重的现状,加快开发、示范、推广和应用一批节能环保新技术、装备和产品,培育骨干企业,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业的发展,做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
五是重点发展以基础金属特种新材料、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大幅度提高全省新材料研发与制备的自主发展能力,形成以特色资源高技术产品为,以有色金属深加工生产为基础,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为支撑,上中下游配套和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
六是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风能开发利用,做强太阳能光热利用产业,加快培育生物质能产业,大力加强重大应用示范和配套产业的发展,广泛深入开展与东南亚、南亚的合作。利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将云南建设为全国太阳能利用好的省份之一,成为国家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
二、围绕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产业链打造工程。实施以特色天然药物产业链、植物提取物产业链、红外及微光夜视产业链、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太阳能光伏利用产业链、电力装备产业链、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链、钛材产业链、锡基新材料产业链、煤基新材料产业链、生物质能产业链为主的产业链打造工程。
二是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包括信息惠民、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和处置、污染减排、新能源应用、新能源规模化发电、重点节能改造及重点节能产品惠民、物联网应用示范、节能环保装备提升与技术示范等9个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三是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由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构成的云南区域创新体系。依托优势企业,组织实施若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品牌建设。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联盟。
四是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选择一批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整合社会资源,着力解决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推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是实施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以滇中地区为重点,推进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昆明国家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昆明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国家锗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自动化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昆明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等10个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三、加大政策支持,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确省直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的分工和职责,由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分工牵头抓好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到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安排3亿元,集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基地、创新能力建设。
三是落实税收激励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结合云南省情,在中央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内,研究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税收支持政策。
四是强化金融服务。建立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省内已建立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设立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服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五是打造滇中产业集聚带。以滇中地区为重点,发挥昆明、玉溪、楚雄、曲靖等中心城市知识技术密集和国内合作优势,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围绕特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化发展,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集聚,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研发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形成产业链整体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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