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页岩气外资机会几许
- 2012/8/14 11:08:16 6522
- 来源:财新网
摘要:
外资企业要想进入中国页岩气市场,眼下还面临着诸如合同模式无法可依等困惑,相关政策边界有待厘清
自从中国政府确立页岩气为独立矿种、并鼓励多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产业以来,页岩气投资方面的话题一直热度不减。
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资质公布,明确投标主体需要为内资企业。同以往任何一种油气资源一样,外资企业亦无法独立在中国获得页岩气的矿权。
这一点并不出乎业界意料。正如在传统油气领域一样,外资企业仍可以通过合作、技术服务等方式进入这个新兴的市场。
中国页岩气要取得大规模开发也离不开外资的油气企业。据兴业证券研究所测算,根据打一口3000米深页岩气井大约需要投入1亿元人民币的标准,结合美国的单井产量估算,要实现《页岩气“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到2020年中国页岩气产量达到600亿-1000亿立方米的目标,中国大约需要打约2万口页岩气井,总投资4000亿-6000亿元,也就是平均每年投资400亿-500亿元。
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仅依靠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很难实现,需要引入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
同时,在美国页岩气革命中摸爬滚打过的外资石油公司,其技术优势无可辩驳。不论是有丰富油气开采经验的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还是毫无经验的其他国内投资主体,都纷纷表示将与这些外资公司进行技术合作。
然而,外资企业要想进入中国页岩气市场,眼下还面临着诸如合同模式无法可依等困惑之处,政策边界有待厘清。
外资探路现状
在中石油集团发展非常规油气资源业务的排序中,页岩气并没有被放到首位。但是在与外资石油公司合作方面,中石油却是起步快的一家国内公司。
今年3月,中石油与壳牌公司就四川的富顺-永川区块签署了中国份页岩气方面的产品分成合同(PSC)。不过,有外资石油公司人士指出,这份产品分成合同并不具备典型意义,因为其所属区块不是国土资源部统一招标的页岩气区块,而是中石油本来就拥有的传统油气区块。同时,这个区块所产气也不单只有页岩气。
与中石油独钟情壳牌不同,中石化多面开花,选择与多家外资石油巨头合作。通过旗下的华东分公司,中石化在2010年与英国石油公司在贵州凯里区块合作,与雪佛龙在贵州隆里区块合作,目前这两个区块都在风险勘探阶段。2011年,中石化旗下的勘探南方分公司还与埃克森美孚在川西南的五指山区块开始联合地质研究。
不论合作方是一家还是多家,中石油和中石化走的都是“外资合作 自营开发”齐头并进的路线。一方面,拿出小部分的区块与外资合作,通过合作学习外资石油公司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在更多的自营区块上应用所学。
能源咨询公司伍德麦肯兹(WoodMackenzie)亚太区天然气研究中心主任加文·汤普森(GavinThompson)认为,中石油和中石化这种策略背后有多种考虑。
他指出,如果区块地质条件复杂,需要更为先进的压裂技术等,中国公司可能会考虑引入外国公司。
但是,与外资公司谈产品分成合同则耗时耗力,因此这些中国公司希望在某些区块和外资公司合作,学习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再把所学应用到其他区块。
一位熟悉富顺-永川区块的业内人士则表示,在技术方面,不得不用外资油服公司,但其他主要工作还是由中资公司来完成。
譬如在中石油富顺-永川区块,多段压裂等关键技术由油田服务公司斯伦贝谢公司提供,其他大部分工作还是中石油旗下的川庆钻探负责。“毕竟中石油旗下那么多工程服务队伍,不能让他们失业啊!”
总体来看,目前外资石油巨头还基本停留在与中方进行“联合研究”的阶段。“联合研究”属于勘探的前期阶段,根据不同合同内容,有的“联合研究”只进行纸面工作,譬如对已有资料的重新处理,有的“联合研究”要求开展实务工作,如进行地震或打勘探井等。
除了较早进入中国的跨国石油巨头外,美国还有一批独立的中小型页岩气公司,他们是美国“页岩气革命”的中坚力量。
据兴业证券报告,美国85%的页岩气田都由中小公司生产,开采技术也源于他们的创新。这些公司中一些实力较强的,已在与一些中国公司进行接触。
不过,根据长期与外资公司打交道的加文·汤普森分析,真正对中国页岩气市场有强烈兴趣的,还属大型跨国石油公司,例如壳牌、埃克森美孚、康菲、英国石油、道达尔等。
他们看中的是中国作为有潜力的天然气消费市场,面临天然气国内供给不足的局面,这个市场当然要提前布局。“这些公司在北美取得成功,也想把这些成功复制到中国。”汤普森说。
外资强在哪儿
在重庆涪陵的崇山峻岭中,中石化正独立运行国内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大安寨页岩(油)气项目。这个项目要运用到页岩气开采的关键技术——水平井和水力压裂,都由中石化旗下的江汉油田提供。
水平井和水力压裂技术为何关键?因为页岩气丰度低,属于低产的资源类型,应用了成熟的水力压裂和水平井技术,这种原本低产的页岩气在开发时会大量钻探生产井,方能够维持产气量的稳定增长。
根据东方证券分析报告,在美国,水平井和压裂技术提高了页岩气单井产量,页岩气单位产量能达到传统天然气井的3.2倍,成本仅为天然气的2倍,开采成本在2010年下降到31美元/千立方米,仅为同期天然气成本的60%。
中国的石油公司对水平井技术并不陌生。“水平井不算个新东西,煤层气开发中用过。”中联煤经营管理部主任李良对财新记者说,“但在页岩气领域,我们面临两个核心技术问题:,不知道把其他领域中用过的水平井技术拿到页岩气领域,会有什么问题;第二,不知道把成熟的美国技术拿到中国页岩气领域,会有什么不适应。”
对于水平井和水力压裂技术,中国一些公司的确掌握了相关技术,但并不是全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和兴业证券的研究,中国在页岩气开发领域欠缺的关键技术有平衡钻井技术、旋转导向钻井技术、多段压裂、重复压裂等。加文·汤普森还表示,中国的地质师对传统油气藏结构非常了解,但是对页岩气这种非常规的地质构造并不太熟悉,而这不是短期内能改变。
技术掌握尚不全面,或许可以部分解释中国的石油公司为何积极投资于北美的页岩气。
今年初,中石油收购了壳牌加拿大Groundbirch页岩气项目中20%权益;中石化以22亿美元收购美国戴文公司五个页岩油气资产权益的三分之一;中海油去年则与美国切萨皮克公司联手开采页岩油气。近中海油斥资151亿美元购买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全部资产,其中也包括北美页岩气。
不过,美国沃顿商学院一份文件指出,仅是购买少数股权,很难得到页岩气的核心技术。“美国页岩气产业的企业,如戴文和切萨皮克能源公司,一直不愿意把他们的核心技术交给中国投资者(中石化、中海油)。”
中海油对尼克森近的全资收购,如获批准,或许能改变这一局面。
外资的困惑
加文·汤普森认为,外资进入中国页岩气领域,常见的两个问题都与产品分成合同有关。
首先,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很多有志于进入页岩气招标的中国公司,还无权与外资公司签署产品分成合同。
目前,对于国内常规油气,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拥有对外合作专营权;对于煤层气,对外合作经营权的主体扩大到中联煤和河南煤层气等公司。但是,对于页岩气,目前尚无相关的政策依据。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人士透露,就产品分成合同在页岩气上如何实行的问题,需要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协商解决,但还未有正式意见出台。
汤普森认为,外资公司面临的第二个常见问题是,产品分成合同是目前外资公司与中国公司传统油气领域主要的合作形式,但这种合同形式可能并不适合页岩气项目。
产品分成合同的特点是合作过程分为勘探期、开发期和生产期,勘探期由外资负责全部投入,风险自担;如有商业发现,进入开发期,中外双方按商定好的权益比例(一般为中方51%,外方49%)进行投入,在生产和销售的成本回收期亦按此比例分成。
不过,页岩气这种非常规气的特点是,单井产量会在几年里迅速衰减,因此需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不断打井,不断进行勘探开发投入,较难区分勘探期、开发期和生产期。
“美国的页岩气项目就基本不采用产品分成合同,而是采用特许权、征收税费和矿权使用费。”汤普森说,外资公司对中国页岩气开发将采取何种合同形式很好奇。
对此说法,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的确存在这个技术问题。
但是,李良认为,根据中联煤的现场经验,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也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与页岩气相比不过是投入资金量的不同,并无本质区别。
另一位外资煤层气公司的工程师则告诉财新记者,在煤层气项目中,只要递交了储量报告和整体开发方案(ODP)并得到批复,就进入了开发期。他认为页岩气生产也可参照这一办法。
自从中国政府确立页岩气为独立矿种、并鼓励多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产业以来,页岩气投资方面的话题一直热度不减。
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资质公布,明确投标主体需要为内资企业。同以往任何一种油气资源一样,外资企业亦无法独立在中国获得页岩气的矿权。
这一点并不出乎业界意料。正如在传统油气领域一样,外资企业仍可以通过合作、技术服务等方式进入这个新兴的市场。
中国页岩气要取得大规模开发也离不开外资的油气企业。据兴业证券研究所测算,根据打一口3000米深页岩气井大约需要投入1亿元人民币的标准,结合美国的单井产量估算,要实现《页岩气“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到2020年中国页岩气产量达到600亿-1000亿立方米的目标,中国大约需要打约2万口页岩气井,总投资4000亿-6000亿元,也就是平均每年投资400亿-500亿元。
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仅依靠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很难实现,需要引入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
同时,在美国页岩气革命中摸爬滚打过的外资石油公司,其技术优势无可辩驳。不论是有丰富油气开采经验的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还是毫无经验的其他国内投资主体,都纷纷表示将与这些外资公司进行技术合作。
然而,外资企业要想进入中国页岩气市场,眼下还面临着诸如合同模式无法可依等困惑之处,政策边界有待厘清。
外资探路现状
在中石油集团发展非常规油气资源业务的排序中,页岩气并没有被放到首位。但是在与外资石油公司合作方面,中石油却是起步快的一家国内公司。
今年3月,中石油与壳牌公司就四川的富顺-永川区块签署了中国份页岩气方面的产品分成合同(PSC)。不过,有外资石油公司人士指出,这份产品分成合同并不具备典型意义,因为其所属区块不是国土资源部统一招标的页岩气区块,而是中石油本来就拥有的传统油气区块。同时,这个区块所产气也不单只有页岩气。
与中石油独钟情壳牌不同,中石化多面开花,选择与多家外资石油巨头合作。通过旗下的华东分公司,中石化在2010年与英国石油公司在贵州凯里区块合作,与雪佛龙在贵州隆里区块合作,目前这两个区块都在风险勘探阶段。2011年,中石化旗下的勘探南方分公司还与埃克森美孚在川西南的五指山区块开始联合地质研究。
不论合作方是一家还是多家,中石油和中石化走的都是“外资合作 自营开发”齐头并进的路线。一方面,拿出小部分的区块与外资合作,通过合作学习外资石油公司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在更多的自营区块上应用所学。
能源咨询公司伍德麦肯兹(WoodMackenzie)亚太区天然气研究中心主任加文·汤普森(GavinThompson)认为,中石油和中石化这种策略背后有多种考虑。
他指出,如果区块地质条件复杂,需要更为先进的压裂技术等,中国公司可能会考虑引入外国公司。
但是,与外资公司谈产品分成合同则耗时耗力,因此这些中国公司希望在某些区块和外资公司合作,学习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再把所学应用到其他区块。
一位熟悉富顺-永川区块的业内人士则表示,在技术方面,不得不用外资油服公司,但其他主要工作还是由中资公司来完成。
譬如在中石油富顺-永川区块,多段压裂等关键技术由油田服务公司斯伦贝谢公司提供,其他大部分工作还是中石油旗下的川庆钻探负责。“毕竟中石油旗下那么多工程服务队伍,不能让他们失业啊!”
总体来看,目前外资石油巨头还基本停留在与中方进行“联合研究”的阶段。“联合研究”属于勘探的前期阶段,根据不同合同内容,有的“联合研究”只进行纸面工作,譬如对已有资料的重新处理,有的“联合研究”要求开展实务工作,如进行地震或打勘探井等。
除了较早进入中国的跨国石油巨头外,美国还有一批独立的中小型页岩气公司,他们是美国“页岩气革命”的中坚力量。
据兴业证券报告,美国85%的页岩气田都由中小公司生产,开采技术也源于他们的创新。这些公司中一些实力较强的,已在与一些中国公司进行接触。
不过,根据长期与外资公司打交道的加文·汤普森分析,真正对中国页岩气市场有强烈兴趣的,还属大型跨国石油公司,例如壳牌、埃克森美孚、康菲、英国石油、道达尔等。
他们看中的是中国作为有潜力的天然气消费市场,面临天然气国内供给不足的局面,这个市场当然要提前布局。“这些公司在北美取得成功,也想把这些成功复制到中国。”汤普森说。
外资强在哪儿
在重庆涪陵的崇山峻岭中,中石化正独立运行国内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大安寨页岩(油)气项目。这个项目要运用到页岩气开采的关键技术——水平井和水力压裂,都由中石化旗下的江汉油田提供。
水平井和水力压裂技术为何关键?因为页岩气丰度低,属于低产的资源类型,应用了成熟的水力压裂和水平井技术,这种原本低产的页岩气在开发时会大量钻探生产井,方能够维持产气量的稳定增长。
根据东方证券分析报告,在美国,水平井和压裂技术提高了页岩气单井产量,页岩气单位产量能达到传统天然气井的3.2倍,成本仅为天然气的2倍,开采成本在2010年下降到31美元/千立方米,仅为同期天然气成本的60%。
中国的石油公司对水平井技术并不陌生。“水平井不算个新东西,煤层气开发中用过。”中联煤经营管理部主任李良对财新记者说,“但在页岩气领域,我们面临两个核心技术问题:,不知道把其他领域中用过的水平井技术拿到页岩气领域,会有什么问题;第二,不知道把成熟的美国技术拿到中国页岩气领域,会有什么不适应。”
对于水平井和水力压裂技术,中国一些公司的确掌握了相关技术,但并不是全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和兴业证券的研究,中国在页岩气开发领域欠缺的关键技术有平衡钻井技术、旋转导向钻井技术、多段压裂、重复压裂等。加文·汤普森还表示,中国的地质师对传统油气藏结构非常了解,但是对页岩气这种非常规的地质构造并不太熟悉,而这不是短期内能改变。
技术掌握尚不全面,或许可以部分解释中国的石油公司为何积极投资于北美的页岩气。
今年初,中石油收购了壳牌加拿大Groundbirch页岩气项目中20%权益;中石化以22亿美元收购美国戴文公司五个页岩油气资产权益的三分之一;中海油去年则与美国切萨皮克公司联手开采页岩油气。近中海油斥资151亿美元购买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全部资产,其中也包括北美页岩气。
不过,美国沃顿商学院一份文件指出,仅是购买少数股权,很难得到页岩气的核心技术。“美国页岩气产业的企业,如戴文和切萨皮克能源公司,一直不愿意把他们的核心技术交给中国投资者(中石化、中海油)。”
中海油对尼克森近的全资收购,如获批准,或许能改变这一局面。
外资的困惑
加文·汤普森认为,外资进入中国页岩气领域,常见的两个问题都与产品分成合同有关。
首先,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很多有志于进入页岩气招标的中国公司,还无权与外资公司签署产品分成合同。
目前,对于国内常规油气,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拥有对外合作专营权;对于煤层气,对外合作经营权的主体扩大到中联煤和河南煤层气等公司。但是,对于页岩气,目前尚无相关的政策依据。据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人士透露,就产品分成合同在页岩气上如何实行的问题,需要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协商解决,但还未有正式意见出台。
汤普森认为,外资公司面临的第二个常见问题是,产品分成合同是目前外资公司与中国公司传统油气领域主要的合作形式,但这种合同形式可能并不适合页岩气项目。
产品分成合同的特点是合作过程分为勘探期、开发期和生产期,勘探期由外资负责全部投入,风险自担;如有商业发现,进入开发期,中外双方按商定好的权益比例(一般为中方51%,外方49%)进行投入,在生产和销售的成本回收期亦按此比例分成。
不过,页岩气这种非常规气的特点是,单井产量会在几年里迅速衰减,因此需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不断打井,不断进行勘探开发投入,较难区分勘探期、开发期和生产期。
“美国的页岩气项目就基本不采用产品分成合同,而是采用特许权、征收税费和矿权使用费。”汤普森说,外资公司对中国页岩气开发将采取何种合同形式很好奇。
对此说法,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的确存在这个技术问题。
但是,李良认为,根据中联煤的现场经验,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也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与页岩气相比不过是投入资金量的不同,并无本质区别。
另一位外资煤层气公司的工程师则告诉财新记者,在煤层气项目中,只要递交了储量报告和整体开发方案(ODP)并得到批复,就进入了开发期。他认为页岩气生产也可参照这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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