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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2012/8/9 14:47:11    5589
来源:中化新网
摘要:
  国家能源局8月8日透露,《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发布。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
  
  在“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新阶段。国家能源局已经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明确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坚持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规划:到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9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6亿千瓦,抽水蓄能电站3000万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达到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年利用量5000万吨标准煤;各类地热能开发利用总量达到1500万吨标准煤,各类海洋能电站5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表示,风电发展重点是解决好接入电网和并网运行消纳问题,要扩大风电本地消纳量。同时,要加快发展没有电网制约的中部、东南部地区的风电,以及分散式接入风电,开辟风电发展更多途径。
  
  太阳能发电发展主要方式是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特别是要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电网企业要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做好并网运行服务,通过发展智能电网等技术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提供支撑。
  
  生物质能利用要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善生物质气化供气,更主要的是进行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化工,并结合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形成生物质综合利用体系。
  
  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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