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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量院开展PM2.5方法监测评价研究
2012/3/2 17:42:55    15885
来源:中国计量
摘要:导读:针对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江苏省计量院正加大科研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PM2.5监测的评价方法研究,保障PM2.5监测量值准确、统一。
  导读:针对新修订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江苏省计量院正加大科研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PM2.5监测的评价方法研究,保障PM2.5监测量值准确、统一。
  
  据江苏省计量院化学所计量专家介绍,目前,各国环保部门广泛采用的监测空气中PM2.5浓度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重量法、β射线吸收法和微量振荡天平法。由于国家尚未正式公布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的测量方法并未明确,江苏省计量院正努力开展上述三种PM2.5监测方法的比较研究。包括:在同一环境下,使用国内外不同厂家生产的采用相同监测原理的仪器,对空气中PM2.5浓度进行监测,对量值统一情况进行评价;根据结果情况,再进行横向比较,采用不同监测原理的仪器对空气中PM2.5浓度进行监测,对比数据结果,从而评价各方法之间的差异;使用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和尘埃粒子计数器等专业仪器对收集到的PM2.5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PM2.5监测的有效评价方法。
  
  PM2.5是指大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直径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与粒径较大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据悉,国务院已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将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也将开展监测,到2015年,监测范围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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