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2011/11/9 9:18:38 4630
- 来源:财政部
摘要:
招标编号:0702-1141CITC5M03
时间:2011年11月8日
中机招标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8个品目重新招标)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8个品目是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141CITC5M01)中不满足开标条件未予开标或评标阶段予以废标的品目,本次重新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投标仪器的品种和技术指标参加相应品目的投标,每个品目可以选择多个(多不超过4个)型号的仪器投标。每个型号的仪器只能参加一个品目的投标,如果同一个型号的仪器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品目的投标,该型号仪器的投标无效。已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参与过投标且被淘汰的产品型号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3、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供货范围:国家质检总局各级预算单位。
5、交货时间及地点:采购单位所在地(由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6、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凡国外仪器设备,其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
3、仪器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
4、国内仪器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或超过如下标准:
1)第8、18、19、21包的制造商,为200万元;
2)第9、12、25包的制造商,为500万元。
5、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所代理仪器/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每个制造商每个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如果制造商同一个包授权多个代理商,则该包所有授权均无效;代理商为国内法人的,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还必须达到或超过200万元。
6、投标人不应与中机招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7、“招标内容”中各品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应按要求提供。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和评标。投标人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cn:8090/tender/),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的程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500元,售出后不退。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141CITC5M01)”中已注册并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无需再重新注册及购买,但需用原登陆名登陆上述网址下载新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17:00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9:00时。中机招标公司将在投标截止后立即组织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会场并递交给中机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元辰鑫酒店三层307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科技会展中心C座)。(酒店电话:010-82024488)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中机招标公司网站(.cn)公布。
中机招标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及电话:鲍蒙(010-63348490)、张杰浩(010-63348489)
传真:010-63373561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中机招标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时间:2011年11月8日
中机招标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8个品目重新招标)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8个品目是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141CITC5M01)中不满足开标条件未予开标或评标阶段予以废标的品目,本次重新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投标仪器的品种和技术指标参加相应品目的投标,每个品目可以选择多个(多不超过4个)型号的仪器投标。每个型号的仪器只能参加一个品目的投标,如果同一个型号的仪器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品目的投标,该型号仪器的投标无效。已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参与过投标且被淘汰的产品型号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3、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供货范围:国家质检总局各级预算单位。
5、交货时间及地点:采购单位所在地(由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6、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凡国外仪器设备,其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
3、仪器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
4、国内仪器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或超过如下标准:
1)第8、18、19、21包的制造商,为200万元;
2)第9、12、25包的制造商,为500万元。
5、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所代理仪器/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每个制造商每个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如果制造商同一个包授权多个代理商,则该包所有授权均无效;代理商为国内法人的,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还必须达到或超过200万元。
6、投标人不应与中机招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7、“招标内容”中各品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应按要求提供。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和评标。投标人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cn:8090/tender/),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的程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500元,售出后不退。在“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141CITC5M01)”中已注册并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无需再重新注册及购买,但需用原登陆名登陆上述网址下载新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17:00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9:00时。中机招标公司将在投标截止后立即组织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会场并递交给中机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元辰鑫酒店三层307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科技会展中心C座)。(酒店电话:010-82024488)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中机招标公司网站(.cn)公布。
中机招标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及电话:鲍蒙(010-63348490)、张杰浩(010-63348489)
传真:010-63373561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中机招标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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