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全国“质量月”正式启动
- 2011/8/31 9:22:34 1298
-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摘要:
编者按: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同有关部门在上海举办全国“质量月”现场启动仪式。质检总局和各主办单位将围绕着营造质量氛围、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4个方面,组织开展2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活动。
8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据了解,“质量月”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部门将围绕4个方面组织开展2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活动。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质检系统发出通知,明确了质检系统“质量月”期间开展的48项重点活动,认真扎实做好“质量月”各项工作。
9月是中国“质量月”,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9月1日开始,在全国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国家质检总局和各主办单位将围绕着营造质量氛围、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4个方面,组织开展2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活动。同时,公布了“好质量好生活”、“走质量强国之路促发展方式转变”等十条“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提出“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的倡议。
据介绍,中国的“质量月”活动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提高我国质量水平,1978年6月24日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每年9月份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的思想,树立“生产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风尚。多年的“质量月”活动实践表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确定一个主题,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振兴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质量月”活动正逐步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质量月”活动紧贴企业实际,关注百姓生活,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尊重性强,体现了推动质量发展的社会效益,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自愿地参与、开展“质量月”活动,表明重视质量的风气正在我国社会逐渐增强。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为了组织开展好今年的“质量月”活动,质检总局成立了以局长支树平为组长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质检系统“质量月”期间开展的48项重点活动以及具体承办单位。质检总局要求全国质检系统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扎实组织做好“质量月”各项活动。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检部门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二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国质检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把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合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要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协调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四要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实效。“质量月”活动期间质检总局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协调检查,务求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8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据了解,“质量月”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和有关部门将围绕4个方面组织开展2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活动。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质检系统发出通知,明确了质检系统“质量月”期间开展的48项重点活动,认真扎实做好“质量月”各项工作。
9月是中国“质量月”,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9月1日开始,在全国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国家质检总局和各主办单位将围绕着营造质量氛围、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4个方面,组织开展20多项全国范围内的活动。同时,公布了“好质量好生活”、“走质量强国之路促发展方式转变”等十条“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提出“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的倡议。
据介绍,中国的“质量月”活动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提高我国质量水平,1978年6月24日国家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每年9月份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的思想,树立“生产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风尚。多年的“质量月”活动实践表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确定一个主题,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振兴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质量月”活动正逐步形成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质量月”活动紧贴企业实际,关注百姓生活,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尊重性强,体现了推动质量发展的社会效益,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自愿地参与、开展“质量月”活动,表明重视质量的风气正在我国社会逐渐增强。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为了组织开展好今年的“质量月”活动,质检总局成立了以局长支树平为组长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质检系统“质量月”期间开展的48项重点活动以及具体承办单位。质检总局要求全国质检系统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认真扎实组织做好“质量月”各项活动。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检部门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质量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二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国质检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把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合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要注重与“质量月”活动各主办部门协调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四要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实效。“质量月”活动期间质检总局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协调检查,务求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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