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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评估
2010/12/31 8:52:43    4844
来源:科学仪器
摘要:
  “回头看”3年前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系统评估,进行有针对的修订和完善——上海正在开展这种完善立法机制的尝试。昨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后评估评审会,听取《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汇报。
  
  《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是全国范围内个有关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法规。3年以来《规定》实施效果如何?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系统的立法后评估,“通过回头看,更好地向前行”。
  
  自今年7月起,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市科委委托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开展立法后评估,经过4个月全面“体检”,评估中心出具了《立法后评估报告》。
  
  报告显示,《规定》及其配套办法的全面实施,盘活和调动了沪上社会创新资源,对于促进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规定》的立法目的。截至今年10月底,加盟研发平台参与社会共享的仪器总数达到5805台/套,比2007年11月前增长了30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法评估的主体虽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市科委,但具体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表示,引入第三方机构是为跳出内部评估的圈子,保证评估结果的中立和客观。这是推动立法后评估科学化、常态化的重要尝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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