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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布

2025/1/7 10:10:08    4778
来源:仪表网
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仪表网 行业政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实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
 
  《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但调节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导致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面临消纳压力。同时,调节资源的调用方式相对单一,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调节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实施方案》针对性地提出了举措,以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规划、调用、市场全环节要求,强调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系统性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科学确定调节能力规模、布局。同时,针对目前部分调节资源调用方式相对单一的问题,提出了创新丰富新能源、新型储能等调用手段,并强调科学合理的市场机制是促进各类调节资源效用发挥的重要保障。
 
  在总体要求方面,《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针对各地区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要求,科学分析调节能力需求规模和特征,制定各类调节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方案。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将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结合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明确各类调节资源建设目标、布局和时序;二是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从调节资源的调用机制等方面提出有关举措,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差异化发挥抽水蓄能电站调节作用,经济合理调用各类煤电机组;三是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设置备用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为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全面指导各地调节能力建设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先行先试,加强经济性评估和监管评估,确保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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