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力争核技术应用产业年直接经济产值达4000亿元!
- 2024/11/7 18:49:48 20701
- 来源:化工仪器网
【仪表网 行业政策】核技术又称同位素与辐射技术,其相关产业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发展核技术应用产业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拓展核技术应用领域,促进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支撑国民经济各领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赋能手段。
日前,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十二部门发布了《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积极推动核技术在国民经济领域更快、更好、更广的深度融合,促进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围绕核技术在医学诊疗、农业育种、食品加工、材料改性、安检安保等重点方向或领域的应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核技术应用产业年直接经济产值达4000亿元,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行动方案》还从7个方面规划了20项重点任务,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完善行业监管、增强产业基础服务、健全人才引育机制、加大产业推广力度等5项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指出,将加强前沿创新,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提升新型加速器关键基础材料和零部件研发能力,加大整机装备自主化研发投入,提升加速器设计与制造国产化水平。加强综合性研发平台和实验验证平台建设,推进多领域应用加速器型谱化、系列化、自主化发展。
针对环保应用推广,《行动方案》明确,持续深化核技术处理复杂环境污染物的机理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解决难降解工业废水、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感染性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处理,以及废气净化、污泥等固废处理等方面的难题。加大环保领域核技术专用设备研制和辐照耦合新技术开发,持续提高设备性能,降低处理成本。
《行动方案》同时明确,将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用好现有研发渠道,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适时推动设立国家核技术应用重点支持计划。积极推动相关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牵头设立产业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向核技术应用产业聚集。支持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下为符合条件的核技术应用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探索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行动方案》原文如下。
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核技术,又称同位素与辐射技术,其相关产业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发展核技术应用产业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拓展核技术应用领域,促进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支撑国民经济各领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赋能手段。为积极推动核技术在国民经济领域更快、更好、更广的深度融合,促进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为主,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发展,有效利用核工业完整供给能力和产业创新动力;坚持目标导向、需求牵引,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全力推动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让核技术更好更多惠及民生。
到2026年,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围绕核技术在医学诊疗、农业育种、食品加工、材料改性、安检安保等重点方向或领域的应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力争核技术应用产业年直接经济产值达4000亿元,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重点同位素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开展新堆建设和在役堆优化改造,形成重点同位素生产能力,具备3种以上放射性同位素自主化供应能力,突破5种以上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技术,基本扭转关键同位素产品供应受制于人局面。
——一批核技术应用产品实现产业化。10个以上Ⅰ类放射性新药申请临床试验,符合要求的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或进入临床应用;国产化中高能质子回旋加速器、新一代SPECT/CT影像装备、BNCT治疗系统等高端医疗装备研发取得突破;国产化安检设备形成覆盖大中小特微的型谱化研发格局;2种以上辐照中药材新种源实现规模化种植;辐照灭菌、辐照去污、辐照加工等创新解决方案,在典型场景获得推广应用。
——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核技术应用研发平台体系进一步优化,围绕重大需求和重点领域,增设5个以上具备关键前沿技术研发和推广能力的核技术研发中心或协同创新示范平台,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协同创新模式基本形成。
——产业集群和头部企业作用凸显。一批核技术应用特色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促进资源对接、要素整合、政策帮扶;力争打造2-3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发挥头部企业牵引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产业根基,实施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1.推进新堆建设和在役堆优化改造。加快推进四川乐山溶液堆、江西九江天红堆等医用同位素生产堆建设,积极支持宽能谱超高通量实验堆等新型研究实验堆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加快推进现有研究堆优化改造,提升配套生产能力,有效发挥其科研和生产双重功能。鼓励利用秦山重水堆等核电反应堆进行同位素生产。
2.提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效能。充分发挥同步辐射光源、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撑作用,健全运行管理、协同创新、开放共享机制,畅通科研机构准入、基础研究数据共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环节,提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使用效能,推动综合创新效益密集释放。
(二)加强前沿创新,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
3.加强基础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国内核技术研究优势资源,加大辐照生物效应、核基础数据测量等领域基础性研究力度。瞄准新药创制、新型放疗技术及高端装备研制等领域,布局一批具有原创性、前瞻性重点科技项目。探索核技术在量子计算、新型储能、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中的交叉应用。推动核技术与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开创核技术应用新局面。
4.加强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攻关。持续强化关键探测器和核心零部件研究,重点突破大体积闪烁体探测器、宽禁带半导体探测器、高纯锗探测器、碲锌镉探测器工程化生产技术,实现硅光电倍增管、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等核心元器件自主化研发及核信号自动化采集系统开发与工程化应用,耐辐照能力、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满足工程应用需求。
5.提高加速器自主化研制水平。提升新型加速器关键基础材料和零部件研发能力,加大整机装备自主化研发投入,提升加速器设计与制造国产化水平。加强综合性研发平台和实验验证平台建设,推进多领域应用加速器型谱化、系列化、自主化发展。
(三)统筹同位素供应,实施供应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6.加速实现放射性同位素自主供应。持续推进反应堆生产、加速器制备、高放废液提取等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技术研究。推动钼-99、碘-125、碘-131、无载体镥-177、碳-14、锶-89、钇-90等规模化生产,保障常用医用同位素的稳定供给。提前布局钪-47、铽-161、铼-186/188、镭-223/226、锗-68、铜-64、锆-89、钯-103、锕-225、碘-123/124等前景好的医用同位素技术研发,开展铱-192、硒-75、氪-85、镍-63、铯-137、镅-241、锎-252等工业同位素制备技术研发。
7.加快形成稳定同位素生产能力。开展高丰度、高化学纯度稳定同位素分离和纯化技术研究,打通稳定同位素产业链,丰富稳定同位素产品数量,提升稳定同位素生产规模。统筹谋划铱-191、镱-176、钆-160、氙-124、钼-100、锗-72、硅-28、碳-13、硼-11、氦-3等常用或战略急需的稳定同位素的科研生产。
8.建立健全同位素供需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同位素管理办公室作用,加强同位素供需对接,打通同位素研发、生产、贮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堵点卡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同位素推广应用体系,构建产销供一体化链条,加快国产同位素应用进程。
(四)加快产业落地,实施重点领域应用推广行动。
9.加强工业应用推广,助力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电子束辐射固化技术示范应用,重点加大高精密离子注入、大尺寸单晶硅辐照、高精密离子束溅射沉积、低损伤高精密离子束加工、高端离子膜制造等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进一步推动同位素及其制品、射线装置在无损检测、油田测井、地矿勘探、精准测量等领域深化应用,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10.加强农业应用推广,赋能农业健康发展。设立高能重离子、宇宙粒子等高效诱变和定向筛选技术平台,培育高产、优质、绿色的农作物和中药材新品种,实现规模化种植。推广农业面源污染物核素示踪评价与治理技术,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与治理水平。建立农产品核素基础库,促进我国农产品绿色化发展。完善稳定同位素数据库,提升农产品产地溯源与鉴别技术成熟度。不断深化核技术在农产品辐照加工、病虫害防治、诱变育种等方面推广应用。
11.加强医学应用推广,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放射性诊疗药物研发,加强新靶点、新机制、新类型创新药研发投入,力争在高靶向、高安全、高疗效的放射性新药研制方面实现国际并跑。开展新一代高端核医学影像装备,以及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BNCT治疗、FLASH治疗等高端治疗装备研发。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核医学创新发展中心、构建核医学研发和临床转化集群、建设特色核医疗机构。积极扩大辐照技术在医疗物资灭菌、中药材加工等领域的应用规模。
12.加强环保应用推广,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深化核技术处理复杂环境污染物的机理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解决难降解工业废水、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感染性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处理,以及废气净化、污泥等固废处理等方面的难题。加大环保领域核技术专用设备研制和辐照耦合新技术开发,持续提高设备性能,降低处理成本。
13.加强公共安全应用推广,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围绕智慧海关、智慧口岸、智慧民航等建设需求,以及集装箱扫描、行李检测等多场景需要,推进安检系统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满足各类场景需求的型谱化安检设备矩阵。推动安检系统在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及大型公众活动中的应用,为海关、民航等提供集智慧通关、风险防控、大数据分析、集中审像于一体的安检产品及解决方案。
(五)聚焦新质新域,实施新兴应用场景培育行动。
14.推进核技术赋能应用。构建核技术应用跨界交流平台,发展“核技术+”生态。推动核技术深度赋能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制造、绿色环保等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核技术在采矿业快速分析和智能分选,考古勘查、分析、修复,外太空等极端环境下供电供热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
15.推广细分行业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充分利用核领域大型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围绕辐照灭菌、材料改性、无损检测等共性需求,挖掘细分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鼓励核技术研发单位与需求企业联合开发一批标准化、模块化解决方案,形成示范应用。
(六)强化体系优势,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发展行动。
16.“点”上发力,打造示范企业。支持核技术应用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全球布局发展,积极开展海外战略并购与自主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创新活力、行业引领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核技术应用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形成行业示范效应。
17.“线”上延伸,推动产业链协同。支持核技术应用领域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产业发展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开放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产业合作等服务,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共同体。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深度融合,补短链、强长链,形成协同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18.“面”上推动,建立重点产业集群。支持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环渤海等核技术应用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完善配套政策,建设高水平核技术应用产业集群。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综合性核科技创新与成果孵化中心,引导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形成创新引领与产业发展有机联动的良好格局。
(七)加快标准制修订,实施标准体系建设行动。
19.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围绕核技术应用基础共性、技术创新和行业应用等方面,填补现有标准体系空白,基于行业发展需求,分级分类推动同位素及制品、射线装置及相关仪器在工业、农业、医疗、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的标准制修订,为行业准入、产品认证、安全许可、质量评估、运行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推动跨行业标准通用、国内外标准互认。
20.重点推动核医疗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医用同位素及放射性药物研发、生产、检验、贮存、运输、使用等全链条质量标准体系。开展质子/重离子治疗、BNCT治疗等高端核医疗装备关键零部件、系统质量标准研究。制定核医学科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设备配置、人员管理等配套标准。开展核医学科辐射安全与防护等方面标准研究。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用好现有研发渠道,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适时推动设立国家核技术应用重点支持计划。积极推动相关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牵头设立产业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向核技术应用产业聚集。支持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下为符合条件的核技术应用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探索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
(二)完善行业监管体系。科学界定放射性药品与医疗器械边界,优化放射性药品与核医疗装备注册审批程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临床应用。制修订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管理相关法规与政策,构建辐射安全、环境保护、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管理等要素一体化综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行业管理创新试点,构建部省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增强产业基础服务。持续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示范应用,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产业基础数据支撑,推进行业数据安全共享,完善行业数据使用规范。开展国内产品数据对比与性能评价等,助力自主品牌推广与壮大。
(四)健全人才引育机制。围绕医用同位素、放射性药物、核医学、核探测与核电子学、辐射材料及应用等重点领域及核物理、辐射生物学、辐射剂量学、放射化学等紧缺学科,支持有关高校结合实际,探索设立相关本科专业,建设一批覆盖全产业链、年接待人时不少于16万的实习实践基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相关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建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开放式联合培养模式。在国家级高水平人才计划中,加强对核技术人才的培育支持力度。
(五)加大产业推广力度。以涉核科研平台为基础建设一批核科学知识科普基地,支持相关企业举办开放日、讲座宣传、实地参观等活动,加大科普宣传。支持企业依托放射性诊疗、辐照加工、安检安保等领域成熟产品,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中国方案”,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合作平台,以及维也纳多边大使中国行等活动,持续推动核技术应用产业走出去。
四、组织实施
国家原子能机构牵头负责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统筹推进本行动方案实施,协调解决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推动政策有效协同。定期与核技术应用产业市场主体进行沟通,及时回应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鼓励地方加强资源配套,推动重点产业落地,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涉核中心作用,打造核技术应用推广平台,组织行业协会、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形成合力推动核技术应用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定期举办中国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和展示推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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