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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减持不超1098.32万股股份

2024/10/18 10:26:26    23349
来源:仪表网
摘要: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仪表网 企业动态】10月17日,赛微电子(300456)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73,681,52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983,1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322,1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61,06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退出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0,983,1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322,1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661,06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赛微电子表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资料显示,赛微电子从事的主要业务为MEMS芯片的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以及新增的半导体设备业务。同时,公司围绕半导体主业持续开展产业投资布局,对实体企业、产业基金进行参股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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