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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验潮仪校准规范》等2项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5/30 9:32:07    30365
来源:仪表网
摘要: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现已组织完成《雷达验潮仪校准规范》和《重力加速度式波浪浮标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实验报告等材料的编制。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市监计量(2023)56号)要求,全国海洋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现已组织完成《雷达验潮仪校准规范》和《重力加速度式波浪浮标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实验报告等材料的编制。为使规范广泛适用,更具操作性,现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雷达验潮仪校准规范》
 
  潮汐历来是沿海国家极为重视的海洋观测要素,准确的潮汐资料是船舶交通、海洋工程、风暴潮预报的重要保障。潮汐测量即验潮,是测量某固定点水位随时间的变化,主要分为固定水尺法和自动验潮仪观测法。自动验潮仪观测法则依靠仪器设备,根据原理主要有四种类型:浮子式验潮仪、压力验潮仪、声学验潮仪和雷达验潮仪。雷达验潮仪小巧轻便、安装灵活(无需搭建验潮井)、具有远程、非接触潮位测量,无机械磨损、能应对较强台风等恶劣天气等优点,在海洋工程和航道测绘中广泛使用。但是目前,仍未有相适应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因此急需制定该校准规范以满足雷达验潮仪量值溯源的需求。
 
  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编写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范参考了 JJG587-2016《浮子式验潮仪》和 GB/T 14914.2-2019《海洋观测规范 第2部分:海滨观测中对潮汐观测》。
 
  依据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本规范适用于潮位(水位)测量范围(0~8)m 的雷达验潮仪(水位计)的校准。
 
  《重力加速度式波浪浮标检定规程》
 
  目前我国三个海区(北海、东海和南海三个局和各地方监测机构)布放浮标多达数百台,这些波浪浮标定时把测得的波浪数据发回岸站,为海洋预报、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和滨海旅游等涉海业务的科学发展,提供非常重要的数据支撑。
 
  波浪浮标量值传递事关波浪数据精准、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内外浮标研制机构大量涌现,波浪测量技术层出不穷,测量参数逐渐增多,测量范围、准确度日益提升,浮标对计量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越来越高。这就要求适时修订原规程,删减或修改不合理之处,增加新的量传项目,不断与时俱进。
 
  目前,国内已有多套浮标检定检测装置,其测控技术各具特点,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不太统一,也存在一些通用技术缺陷,这也需要不断努力,统一浮标评价手段和评测技术。
 
  波浪测量数据的可信度水平,会直接影响到涉海业务的发展状况。但若测量数据丢掉了“准确”二字,获得数据无人敢用,监测工作也变得毫无意义。本次修订将对相关技术内容开展重点研究,开展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增强规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这将对波浪浮标(传感器)量值传递工作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程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主要参考 GB/T 14914.3-2021 海洋观测规范 第 3 部分:浮标潜标观测等技术规范。
 
  本规程顺应重力加速度式波浪浮标和波浪传感器的技术发展趋势,满足检定工作现实需求,对 JJG 1144-2017 版进行修订。与 JJG 1144-2017 版相比,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内容,新增“海浪谱”、“海浪频率谱”术语(见 3.1、3.2);
 
  ——增加了概述中内容,新增波浪浮标采集波面变化序列原理(见图 1)和波浪模拟装置工作原理示意(见图 2);
 
  ——增加了计量性能要求内容,新增“海浪频率谱相对误差”、“ 海浪频率谱倍差相对误差”(见表 1);
 
  ——增加了计量标准器内容,新增“激光测距仪”、“磁致伸缩位移传感器”计量标准器(见 7.1.1);
 
  ——增加了检定项目,新增“海浪频率谱误差” “ 海浪频率谱倍差”检定项目(见 7.2);
 
  ——增加了“海浪频率谱相对误差”(见 7.3.3)和“海浪频率谱倍差相对误差”(见 7.3.4)的检定方法;
 
  ——增加了数据处理内容,新增了“海浪频率谱”计算方法(见 7.3.3.4),新增了“海浪频率谱相对误差”计算方法(见 7.3.3.5),新增了“海浪频率谱倍差相对误差” 计算方法(见 7.3.4);
 
  ——修订了检定结果的处理内容,增加了海浪频率谱误差处理措施(见 7.4);
 
  ——修订了检定记录表格式、检定证书内页信息及格式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信息及格式(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本规程中所述波高、波周期、有效波波高和海浪频率谱等概念均符合GB/T 15920-2010《海洋学术语物理海洋学》中的定义。
 
  依据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重力加速度式波浪浮标和重力加速度式波浪传感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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