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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万元,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精密气体流量计等25台/套仪器设备

2024/5/29 13:57:10    14038
来源:仪表网
摘要: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低浓度烟气烟尘颗粒物测试仪、精密气体流量计、声级计、流量/压力校准仪等25台/套仪器设备。
  【仪表网 招标采购】5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2024年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低浓度烟气烟尘颗粒物测试仪、精密气体流量计声级计、流量/压力校准仪等25台/套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2024zfcg00451
 
  项目名称:2024年甘肃省金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地表水、地下水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全分析能力、重点源监督监测能力,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满足已发布和即将发布实施的标准方法,保证例行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对数据实效性的要求,需购置25台/套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技术参数,标注“▲”符号为核心产品)
 
  具体设备清单如下:低浓度烟气烟尘颗粒物测试仪2套,单项产品最高限价8.1万元/套;精密气体流量计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4万元/台;声级计3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2万元/台;声校准器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0.5万元/台;流量/压力校准仪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4.3万元/台;便携式全自动抽滤仪2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1万元/台;便携式离心机2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0.9万元/台;多路烟气采样器2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2万元/台;▲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126万元/台;纯水超纯水系统1套,单项产品最高限价7.5万元/套;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4万元/台;立式高压灭菌锅1台,单项产品最高限价0.8万元/台;净气型储药柜1个,单项产品最高限价2.9万元/个。●注:投标人的单项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对应的单项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也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投标人(法人)须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段时期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税收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投标人(法人)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或2023年),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⑥.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8至2024-06-0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
 
  售价:0.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18 11: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提交,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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