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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聘任仲佩亚、杜学军、沈剑飞为公司副总经理 杨子静为财务总监

2024/5/24 14:07:21    20841
来源:仪表网
摘要:聘任仲佩亚女士、杜学军先生、沈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子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子静先生为董事秘书。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仪表网 人事变动】5月23日,智能自控(00287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仲佩亚女士、杜学军先生、沈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子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子静先生为董事秘书。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剑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简历:
 
  仲佩亚女士,1973年10月出生,硕士。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西门子听力仪器(苏州)有限公司高级培训员;优利康听力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培训主管;舒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年8月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管理生产制造营运中心。
 
  截至目前,仲佩亚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3.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仲佩亚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查询核实,仲佩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杜学军先生,197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技术组长、电仪车间副主任、工程师、设备科副科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仪电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兼党委第二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江苏智能总经理。
 
  截至目前,杜学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45.60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杜学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查询核实,杜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子静先生,1971年10月出生,硕士,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高级企业合规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高级财务主管;无锡礼恩派华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9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职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兼党委第一支部书记、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杨子静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子静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杨子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童安奇先生,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主管、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专员。2022年2月就职于本公司,现担任审计法务部部长助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律师。
 
  截至目前,童安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童安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童安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资料显示,智能自控成立于2001年,2017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主业,是专业化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全系列智能控制阀产品的专精特新企业,坚持先进装备的国产化和技术自主创新。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5家,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4S售后服务站,逐步树立起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卓越的控制阀工程解决方案提供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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