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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政策】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江西省特色装备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目标、特色领域、主要举措与保障措施,为江西省特色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引。
《指导意见》根据现有产业不同特点,分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争取形成具有现有产业特征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建材、食品、纺织、医药和家具等产业链着重向上游生产设备延伸,争取就近形成生产设备供给能力;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钢铁等产业链着重向下游产品或其生产设备延伸,发挥良好的原材料供给能力和加工能力的优势,争取形成下游高价值产品生产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供给能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大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加强组织协调等多项措施。政府将统筹运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特色装备制造领域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建设等给予支持。
主要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找准发展方向,分析现有产业对特色设备的需求,确定主攻方向;二是开展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制约装备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四是打造产业生态,推动特色装备制造企业与重点产业链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建设和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智能化共享制造平台(中心、工厂)建设运营;五是推进智能制造,培育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六是鼓励推广应用,发布江西省首台(套)目录与特色装备新产品名单,支持融资租赁机构等与省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合作;七是开展试点示范,创建一批省级特色装备制造产业试验区。
业内专家表示,《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对于推动江西省特色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还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为江西省特色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提升装备制造业对各产业的支撑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
依托各地现有产业对生产设备的需求或现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及各种发展契机,推动各地大力引进培育装备制造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装备制造产业。到2026年,全省装备制造产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5%左右。
二、特色领域
用需求引产业、用资源谋产业、用应用场景换产业,根据现有产业不同特点,分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争取形成具有现有产业特征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
(一)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型。电子信息、新能源、建材、食品、纺织、医药和家具等产业链着重向上游生产设备延伸,争取就近形成生产设备供给能力。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针对半导体照明子链,引进培育外延炉、
切割机、封装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半导体照明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针对印刷
线路板子链,引进培育钻孔机、曝光机、点胶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印刷线路板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在新能源产业链,针对锂电子链,引进培育涂布机、卷绕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锂电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其他产业链按照类似思路引进培育相关装备制造产业。
(二)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型。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钢铁等产业链着重向下游产品或其生产设备延伸,发挥良好的原材料供给能力和加工能力的优势,争取形成下游高价值产品生产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供给能力。如在有色金属产业链,针对铜产业子链,引进培育电解铜箔生箔机、拉丝机、线缆挤出机等,形成具有铜产业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在装备制造产业链,针对数控机床子链,发挥现有高档数控机床生产企业的作用,运用高档数控机床生产机器人减速机、涡旋压缩机动静盘、车用ABS电磁阀等关键部件,形成众多机械设备关键零部件乃至整机的生产能力。在钢铁产业链,重点培育金属制品、优特钢带应用、钢结构、电工钢(电机)产业发展,强化钢铁延伸加工产业发展。
三、主要举措
(一)找准发展方向。各地根据当地一、二、三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在分析装备制造业短板、优势的基础上,深入了解现有产业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生产设备的需求,梳理出需要补链、延链的环节,确定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主攻方向。已具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的地方,聚焦智能装备、成套装备、高端装备确定重点方向。
(二)开展精准招商。抢抓产业梯度转移机遇,围绕确定的发展方向全面梳理相关联的装备制造产业链,精准编制装备制造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深入分析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需求,对应完善提升本地承载能力,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协同创新。聚合产业链横向纵向创新资源,鼓励各类特色装备的生产和使用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高校等开展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制约装备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瓶颈。
(四)打造产业生态。推动特色装备制造企业与重点产业链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研发、技术试验验证等合作,强化装备制造业对本地重点产业链的支撑。支持建设和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大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为路径,进一步促进特色装备制造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鼓励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试点“产业大脑”建设。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智能化共享制造平台(中心、工厂)建设运营,围绕共性、通用或关键工序环节,为区域内下游装备企业提供备料、加工等服务,建立健全“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
(五)推进智能制造。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发展路径,培育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培育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厂。强化智能制造供给能力,培育一批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强化协同联动,推进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合作,联合开展问诊把脉、顶层规划和安装调试等服务。鼓励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投资机构、产业基金及金融机构等合作,加强系统谋划,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解决方案供应商“自带资金”帮助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六)鼓励推广应用。遴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优势的特色装备产品,定期制定发布《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融资租赁机构等与省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合作,面向首台套产品的需求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助力首台套产品销售。围绕扩大产品知名度,定期征集发布特色装备新产品名单,助推江西装备品牌“走出去”。
(七)开展试点示范。分批遴选若干转型升级需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开发区),支持开展省级特色装备制造产业试验区创建工作。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省级层面对试验区的指导和服务,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促进试验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并通过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推动“1269”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深入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统筹运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特色装备制造领域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建设等给予支持,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助推装备制造业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推行“链主+基金”工作模式,积极推动省级特色装备制造产业试验区共同设立子基金。引导保险机构增加仓单财产保险、营业中断险和研发创新险等具备行业特色的金融险种供给。引导融资租赁机构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服务。
(三)加强组织协调。省工信厅要牵头负责全省特色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并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对于重大事项,可由省级层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各地要立足当地发展实际,探索把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作为稳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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