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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聘任季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3/14 11:20:16    14017
来源:仪表网
摘要:董事会决定聘任季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仪表网 人事变动】3月13日晚间,华盛昌(SZ 00298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秘书任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欢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任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结束后生效。任欢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万股(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5万股将回购注销);通过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季弘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季弘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季弘先生简历:
 
  季弘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季弘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柯瑞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季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季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资料显示,华盛昌成立30多年以来,深耕仪器仪表测量测试行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产品研发经验丰富,技术储备广泛,掌握了电力、电子、电工、环境、医疗、建筑、汽车、红外等领域的核心测量测试技术,涵盖各类电量、机械量、热工量、化工量、声学量、光学量、放射性量的参数测量。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包括电力电工、电子制造、石油化工、钢铁冶炼、暖通空调、建筑测绘、轨道交通、仓储运输、环境监测、医疗健康、新能源、光伏产业、汽车制造检修、物联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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