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4/2/29 10:32:25    30301
来源:仪表网
摘要:恶臭/异味污染是典型扰民污染,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舒适度,同时对生理健康也有直接危害。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xuxia@vocs-china.com。
 
  《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
 
  恶臭/异味污染是典型扰民污染,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舒适度,同时对生理健康也有直接危害。异味物质种类众多、环境浓度低、污染来源广泛,目前对于恶臭/异味污染检测主要采用离线测试的传统方式,然而异味污染物排放和扩散具有阵发性、瞬时性特点,加之大多异味类物质活性强,导致污染物捕捉困难且不宜保存,使得离线测试结果不能真实反应污染情况,进而无法确定污染成因。
 
  在工业企业密集的园区和产业集群,恶臭/异味污染排放单位聚集,一旦污染发生,迅速确定污染来源是环境管理部门的第一要务,但传统检测方式时效性差,不能立即给出检测结果、判定污染来源,环境管理部门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解决污染问题,使得恶臭/异味污染在我国一直处于被动监管的局面。因此,如何提高异味污染物识别能力、快速有效地开展异味污染监测和溯源,已成为环境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走航监测技术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可以在行进中连续快速监测,并基于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污染物的空间连续分布,从而获得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与变化情况,为我国各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目前我国出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北京《挥发性有机物车载移动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河南省《大气 VOCs 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标准规范,相较于比较成熟的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恶臭/异味污染物通常嗅觉阈值较低,具有种类多、活性强、环境浓度低(甚至达到 ppt 级)等特点,走航监测时对检出限、仪器响应时间和抗干扰等核心指标的要求更高。但是,我国尚未出台恶臭/异味走航监测相关的技术规定,在仪器设备、走航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缺乏科学指导。因此,制定恶臭/异味走航监测技术指南对恶臭/异味污染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发起,并成立了指南编写组,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的方法概述、自动监测系统、监测要求、结果分析与表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厂区、敏感区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与排查。
 
  方法概述:
 
  利用恶臭/异味自动监测系统及其方法,辅以现场嗅辨,在充分掌握区域污染源信息的前提下,按照监测方案开展恶臭/异味走航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保存、分析监测信息,获得恶臭/异味污染排查结果。
 
  走航结果展示:
 
  异味走航监测图应能反映走航路线、气象参数、臭气浓度实时监测结果、重点区域等信息,臭气浓度高低可由颜色进行区分,并标注走航监测区域名称、主要道路名称、方向、时间、图例等。
 
  《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
 
  恶臭/异味是以对人的心理影响为主要特征的环境污染,可将人的主观感觉作为评价污染程度的依据。现场嗅辨是评估异味环境影响的一种重要方法,它是直接利用人的嗅觉及心理感知对环境空气中存在的异味特征进行观测评价。现场嗅辨测量可以获得调查区域的异味暴露水平与分布,从而评估排放源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干扰及由此引发的烦恼等影响,为异味污染控制与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供实测感官数据,也可作为气味源排查、投诉核查的重要依据。
 
  现场嗅辨方法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有广泛的应用,但我国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技术规定。为完善我国恶臭/异味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于2022年11月向中华环保联合会提交《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团标立项申请,并面向社会征集参编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VOCs 防治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艾感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本指南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人的嗅觉感知直接评估环境空气中存在恶臭/异味的技术方法,包括方法原理、人员要求、点位布设、现场测量、数据采集与分析、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恶臭/异味的现场评估。
 
  一、网格法
 
  方法原理:
 
  将评估区域划分为若干网状方格,在每个网格的四个角布设测量点位,气味评价员对测量点位环境空气中可辨识出的气味及其强度、愉悦度、发生频率等进行观测和记录,通过统计分析获得区域内气味暴露情况。网格法适用于恶臭/异味的暴露效应研究、影响评价标准判定、模型模拟结果验证等。
 
  二、嗅探法
 
  方法概述:
 
  评价人员以现场巡逻的方式对气味排放源影响区域环境空气中可辨识出的气味特征进行观测和记录,调查可以短期或定期开展,为评价排放源的恶臭/异味影响提供现场观测数据。嗅探测量可作为气味源排查、走航监测、投诉核查等的辅助手段。

全部评论

上一篇:《质量比较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下一篇:《电火花检漏仪校准规范》等3项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