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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等2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发

2024/2/26 9:48:21    24203
来源:仪表网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修订后的《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发,并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铜冶炼、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修订后的《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发,并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发布的《铅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原环境保护部2009、2010年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HJ 512-2009)、《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HJ 513-2009)、《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HJ 558-2010)同时停止施行。
 
  《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铜冶炼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铜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I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先进(标杆)水平;Ⅱ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准入水平;IⅢI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铜冶炼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分为九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辅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特征、清洁生产管理。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铜冶炼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以原生矿或铜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铜冶炼企业,包括粗铜冶炼、粗铜精炼、铜电解、湿法炼铜企业,不适用于铜矿采选企业和再生铜冶炼企业。
 
  《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铅冶炼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先进(标杆)水平;Ⅱ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准入水平;Ⅲ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铅冶炼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八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特征、清洁生产管理。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铅冶炼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再生铅冶炼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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