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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及以下变电站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4/1/10 11:52:55    23583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的基本功能、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安装、调试、验收、运输与存放等。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110kV及以下变电站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规范》已完成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前。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可实现变电站全站关键点温度的实时高精度在线监测,同时可实现部分设备内部测温和完全免维护的重要技术手段。近年来随着无源无线测温技术的成熟和普及,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逐步成为智能电网变电环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用于规范110kV及以下变电站全站无源测温系统的建设,确保110kV及以下变电站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标准和平台统一、装置数据有效、稳定可靠、先进适用。
 
  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文件按照《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河海大学、南京工程学院、中云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以下简称“测温系统”)技术的基本功能、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安装、调试、验收、运输与存放等。本文件适用于110kV及以下变电站基于射频识别的全站无源测温系统技术,相关技术规范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功能要求:
 
  1.基本功能
 
  测温系统用于110kV变电站易发热点测温,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a) 射频识别温度传感器可无电源运行,且无需维护,结构小巧、完全密封;
 
  b) 温度信息经手持式读写器信号处理后,通过RS486或无线通讯方式发送到站内后台或远程主站系统进行分析和处理;
 
  c) 应留有适当的接口,以便必要时能就地调试;
 
  d) 应具备一定的数据暂存能力。在通讯发生异常应能存储7天以上报警温度信息,通讯恢复后,能自动上载到后端平台;
 
  e) 应具备对装置自身工作状态包括采集、存储、处理、通信等的管理与自检测功能;判断装置运行故障时,能启动相应措施恢复装置的正常运行状态。
 
  2.高级功能
 
  测温系统可在测温的同时在后台开展全站温度数据处理,应具备以下高级功能:
 
  a)实现温度数据录入、变电站设备建模及温度监测点配置;
 
  b) 实现报警规则设置(极限温升法、相对温升法及相对温差法);
 
  c) 实现温度数据的实时显示、历史查询(包括曲线查询和列表查询),报表输出等功能;
 
  d) 报警信息有明显的提示,并可以结合行业标准及设备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得出准确的诊断结果。
 
  技术要求:
 
  测温系统要有较高的精度和满足安全规程的通讯距离,应具备以下基本技术要求:
 
  a)测温范围:-20~150℃(考虑北方地区)
 
  b)测温精度:±1℃;
 
  c)热响应时间:0.1秒
 
  d)通信距离:1~5米;
 
  e)应有防雨、防潮、防尘、防腐蚀措施;
 
  f)射频识别温度传感器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T 4208-2017 规定的IP65 级要求;
 
  g)各零部件应按JB/T 5750 的有关规定进行防盐雾、防潮湿、防霉菌的处理;
 
  h)应具有良好的抗工频电磁干扰性能和良好的接地安装措施,能实现在特高压电磁环境中射频数据的准确、完整采集,以及对前端设备的准确控制;
 
  h)射频芯片温度传感器单体重量不得超过150g,手持读写器、固定式读写器单体重量不得超过3kg。
 
  环境条件:
 
  测温系统应有较强的环境适应性,环境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环境温度:-25℃~+45℃(普通型)或-40℃~+45℃(低温型);
 
  b)相对湿度:5%RH~100%RH(无凝露);
 
  c) 大气压力:550hPa~1060hPa。
 
  外观及标记:
 
  测温系统的外观及标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a)射频芯片标签传感器外观应整洁完好,标记应齐全清晰;
 
  b)手持读写器、固定式读写器应有型号、名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等标记;
 
  c)手持读写器、固定式读写器外观整洁,并能有效的防火与机械损坏;
 
  d)各零部件应安装正确,牢固可靠,操作部分不应有迟滞、卡死、松脱等现象;
 
  e)若射频芯片温度传感器采用绑扎方式,射频芯片温度传感器应具备一体化固定结构。
 
  型式试验:
 
  1.检验规则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入网前;
 
  b)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试验;
 
  c) 正式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装置性能时;
 
  d) 长期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f) 合同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时。
 
  2.检验项目
 
  型式试验应按本规范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表1)及相关专项标准的要求进行全性能检验。
 
  3.抽样方案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为2套。
 
  4.结果评定
 
  送检的2套样品全部通过试验为合格。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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