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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企业动态】1月4日,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有关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集团”)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欣资产”)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投资”)。
据悉,烟台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财欣资产,将持有的东方电子集团45.9%股权无偿划转给国丰投资,目前已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划转前,烟台市国资委持有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9%股权。
本次股权划转后,国丰投资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5.9%股权,财欣资产持有东方电子集团5.1%股权,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东方电子集团49%股权,烟台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东方电子集团股权。其中,在东方电子集团存续期间,财欣资产除参加与所持股权收益和处置有关的股东会并表决外,其他股东会事项的表决权均委托国丰投资代为行使。
东方电子表示,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东方电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东方电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9,774,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2,A股 简称:东方电子),是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山东省重点企业。东方电子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能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参加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
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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