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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政策】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工作部署,推动中山市光电光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湾区光谷”,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中山市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
到2026年,我市光电光学产业规模与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湾区光谷”建设成效初显,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培育发展一批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未来企业,做大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到2026年,光电光学产业规模超200亿元;培养或引进产值超50亿的行业龙头企业1家,产值超10亿的骨干企业5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50家,形成带动效应。
2.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支持校地共建研究院,建成一批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载体。重点领域取得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行业主导地位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布局培育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储备、运营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产业重点骨干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以上。
3.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围绕“湾区光谷”整体布局,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定位,支持火炬开发区、坦洲镇、板芙镇等建设光电光学产业集聚区;以省级光成像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为主要载体,推动光电企业进一步聚集。建成一批光电光学中试验证、应用示范和创业孵化平台,产业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中高端产品占比逐步提升,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行动方案》重点发展三大领域,包括:
(一)光学感知。针对智能汽车、智能投影、AR/VR、运动摄像、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生物检测、半导体制造等新兴市场,以及核心
传感器等高价值、关键产品,重点引进发展光学元器件及相关产业。
(二)新型显示。推动与数字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LED显示发展TFT-LED,重点引进OLED、Mini LED项目,提前布局Micro LED技术,规划新型显示生产基地,打造新型显示规模集群。
(三)激光装备。积极与深圳激光产业融合,发展3D打印设备、3D打印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激光投影(显示)等激光产业,重点突破工业激光设备用激光器,提升中山激光设备企业竞争力。加强激光在医疗、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
《行动方案》提出八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实施高质量产业空间拓展工程。坚持高能级定位、高水平规划、高
标准建设“湾区光谷”,推动火炬开发区、坦洲镇、板芙镇等高质量建设光电光学主题产业园区;落实“一园区一专班”制度,因地制宜、因园施策,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亩均产值、提升能耗效率,打造若干个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度较高、具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省级特色产业园。加强与深圳超高清视频显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等产业集群对接,建设深圳链主企业产业链专业协作基地,打造对接深圳“20+8”产业的引领示范园区。结合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建设一批光电光学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推动光电光学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二)实施产业链增量扩容工程。围绕光电光学产业重点环节,促进存量企业增资扩产;细化招商目标企业清单,紧盯国内“龙头”“链主”及重点领域关键配套企业,关注发展潜力大的科创型中小企业,建设光电光学产业链招商数据库,编制光电光学产业链招商图谱和路线图,开展以商引商、以链招商、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快建立项目“招、投、落、扶”一体机制,整合光成像元器件和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的产业链,推进激光电视等高端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全程无偿导办代办服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强化“标准地”供应,推进项目“拿地即动工”,有力保障项目快速建设落地。
(三)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加强市场主体作用,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金融服务、土地和人才保障等领域依规予以重点支持,打造一批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光电光学企业。积极推荐光电光学项目申报国家和省首台(套)项目奖补。推动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载体,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实行领导挂点服务制度,以“马上办”“行走办”方式,用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
(四)实施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把光电光学领域技术创新项目列入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方向,紧扣光电光学产业需求体系化布局研发项目。瞄准系统集成、硬核技术、关键材料、精密工艺等重点领域,统筹引进布局光电光学科研机构、关键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组织骨干企业、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加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支持有条件的光电光学龙头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行业关键技术,带动产业链整体提升。支持开展激光在医疗、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争创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提升光电光学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原始创新能力。
(五)实施质量品牌培育工程。加强精密光学器件、激光加工等制造工艺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质量设计能力。鼓励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光电光学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等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抢占行业话语权。鼓励企业建立开放共享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山光电产业协会等组织建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支持举办中国(中山)激光应用技术展览会、中国(中山)光电装备博览会等各类交流活动,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高性能激光器和高端智能装备等知名品牌,提升中山光电光学产业影响力。
(六)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围绕光电光学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等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光电光学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光电光学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完善专利、商标、软件保护机制,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
(七)实施招才引才育才工程。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在人才支持政策中将光电光学产业列入重点支持方向。面向海内外加快靶向引进光电光学领域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对创新科研团队、科技领域特聘人才分层给予资金补贴。支持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实践活动,推动光电光学专业毕业生留在中山工作发展。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支持光电光学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家参加职称评价。支持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培养壮大光电光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按照《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要求落实人才子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待。
(八)实施财政金融支持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配套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为推进光电光学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激励机制,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光电光学产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支持。以投促引,促进光电光学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市属国企、镇街属国企参与龙头企业定增和股权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与服务。推动光电光学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和开展并购重组,加快发展补投贷保等多业态联动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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