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原位测试方法》征求意见

2023/12/7 11:05:06    24247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原位测试的目的、范围和精度、原理、设备、条件、试样、程序和数据处理要求等。
  【仪表网 行业标准】由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航天材料标准化领域委员会(CSTM/FC57)归口承担的《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原位测试方法》团体标准(立项号:CSTM LX 5700 01365-2023 )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航天材料在轨期间将受到空间真空、温度、紫外、空间辐射等环境的影响,造成航天材料光谱反射率、光谱透射率、吸收率等性能的退化,严重影响航天器组件的在轨功能,进而影响航天器的在轨安全和可靠性。因此,需要对航天材料光学性能的在轨变化进行测试。
 
  然而,航天材料的光学性能受真空的影响较大,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大气环境尤其是氧气的存在可以对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带来回复效应。因此,针对航天材料光学性能的在轨变化试验和测试,需要对其开展原位测试。
 
  在测试研究方面,我国的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等单位基于应用需求,多年从事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原位测试技术研究,搭建了基于光谱法测试和积分球法测试的原位测试装置,对各类光学增透器件、反射器件等开展了试验研究和测试。但尚未建立相关标准规范。
 
  随着我国航天器发射的数量逐渐增多,尤其是商业航天的快速发展,各类光学相关材料和器件在轨应用越来越多,亟需针对航天材料的光学性能原位测试建立相关标准规范,以指导我国航天材料的光学性能原位测试分析。
 
  本文件参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 GB/T 20001.4—2015《标准编写规则 第 4 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航天材料光学性能原位测试的目的、范围和精度、原理、设备、条件、试样、程序和数据处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航天材料及其空间环境效应地面模拟试验中的反射率、透射率、吸收率等的原位测试。
 
  测试设备及要求:
 
  测试设备的主要组成及要求如下:
 
  a) 积分球:内径60mm~70mm,试样孔径10mm,内壁为高反射材料;
 
  b) 光源:卤素灯等光源;
 
  c) 探测器:硅光电二极管(加滤光片),锗光电二极管等光电探测器;
 
  d) 微处理器: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显示、数据打印功能,数字显示器不稳定度△ 不大于±0.02/h。
 
  测试要求:
 
  1.清洁度
 
  为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按照以下要求:
 
  a)工作区应干净无尘;
 
  b)用于通风的空气应过滤,以防止污染样品。
 
  2.实验室环境
 
  除非另有说明,工作区域的环境条件宜为:
 
  a)温度:15°C 至 30°C。
 
  b)相对湿度:20%至 65%。
 
  3.测试环境
 
  为考核航天材料在轨服役下的光学性能,测试环境应考虑:
 
  a)密封舱内材料,可在大气环境下测试。
 
  b)其他航天材料应在真空环境下测试,真空度小于 1.3×10-3Pa。
 
  c) 样品温度:25°C±2°C
 
  测试材料:
 
  测试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被测材料的商品名称和批号;
 
  b)进行购买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
 
  c)被测材料的制备参数(如果有);
 
  d)样品尺寸和厚度、各层的涂层厚度(如果有)、表面轮廓(如果有)、光学特性的描述例如漫反射或镜面反射等;
 
  e)材料基底的特性例如商品名、材料、厚度等(如果有)。
 
  测试报告内容:
 
  测试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测试方法;
 
  b)测试日期;
 
  c)所用仪器;
 
  d)校准工作标准材料;
 
  e)环境温度和相关湿度;
 
  f)样品温度(室温或控制一定温度);
 
  g)进行测量的表面位置(不适用于小型单个测试样品);
 
  h)估计精度(可重复性);
 
  i)在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明显事件应予以记录;
 
  j)质量记录(例如日志表)应保存至少10年或符合项目合同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

上一篇:《总溶解固体测试仪校准规范》等3项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报批稿公示

下一篇:109项!工信部公布2023年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