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 2023/10/9 9:25:49 29599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邮箱:lisa@chinansc.cn,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
伽马能谱测量是核辐射测量领域的重要手段,在各类型伽马谱仪中碘化钠γ谱仪具有探测效率高、装置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测量土壤、岩石和建材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以及在应急监测中对食品、饮用水和生物样品的快速测量与筛选测量。
目前我国已建成投运500个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核电基地周边也建设了137个监督性监测自动站,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系统是辐射自动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γ放射性核素识别,也可用于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 1009-2019)明确了利用碘化钠γ谱仪进行γ放射性核素识别的基本要求,编制起草此规范有利于碘化钠γ谱仪实际使用功能的开发扩展及应用,进一步提升自动站的智能化水平,确保当前在线式碘化钠谱仪分析测量朝着测得真、测得准、测得全、重质量、重时效的方向全面发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全国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碘化钠谱仪数据获取和报送、运行维护和质量保证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11个部分,包括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测量系统、空气吸收剂量率测量、放射性核素测量、测量要求、数据报送、质量控制、附录和参考文献。
前言部分明确了编制目的,阐述了内容;第1章规定了标准适用的范围;第2章列出了本标准所引用的标准或文献资料;第3章阐述了相关术语和定义;第4章描述了碘化钠γ谱仪测量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提出了技术指标要求;第5章提出了用于空气吸收剂量率测量时的要求;第6章提出了用于放射性核素测量时的要求;第7章规定了其他测量要求;第8章提出了数据报送要求;第9章提出了仪器校准、期间核查等质量控制要求;附录部分给出了常用γ放射性核素数据表、剥谱法参考资料、数据报送格式。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碘化钠γ谱仪的组成和功能、运行维护、能谱数据分析、测量要求、数据报送、质量保证和资料归档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核设施周围空气自动监测站碘化钠谱仪的分析测量。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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