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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规范》团标征求意见

2023/9/26 8:37:07    20843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35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的运行交接班、巡视检查、调度运行、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输变电设备试验以及运维记录、台账等方面的运行维护要求。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山东省电力行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35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hyfzyjzx@sdpea.org,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35kV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的运行交接班、巡视检查、调度运行、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输变电设备试验以及运维记录、台账等方面的运行维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10(6)kV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基本要求:
 
  1.高压电力用户应明确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部门与负责人,保障输变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高压电力用户从事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与所从事的工种类别一致。
 
  3.高压电力用户应建立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与规程。
 
  4.高压电力用户应建立运维维护记录。
 
  5.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输变电设备巡视、检修、技改和管理工作。
 
  6.高压电力用户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掌握设备状况与维护技术,熟知有关规程与标准。
 
  7.高压电力用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调度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8.高压电力用户“两票”管理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
 
  智能化运维:
 
  1.具备条件的高压电力用户可建立智能运维中心,负责对高压电力用户输变电设备运行数据、状态及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并实现告警功能,智能化运维工作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及管理。
 
  2.高压电力用户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巡视质量、效率、成本等因素,建立无人机和人工相协同的巡视方式,具备条件的,优先采用无人机巡视。
 
  3.具备条件的高压电力用户宜建设智能辅助系统,主要由消防报警系统、安防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门禁子系统等)、照明系统、通风及空调采暖、制冷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相关辅助子系统组成,通过监测、预警和控制等手段,为输变电设备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检修计划管理:
 
  1. 高压电力用户主要设备实行计划管理,输变电设备停电按计划进行。停电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停电范围、检修性质、主要项目、检修时间、安全措施等。依据相关规程要求,地调进行停电检修票提报、预告、开竣工。未履行申请及批准手续,不得在设备上工作。
 
  2.高压电力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向调控中心提报停电检修票,值班调度员审核检修工作各项属性(如电压等级、设备类型、工作性质、设备管辖等)是否正确、工作内容是否清晰准确、停电范围与工作内容是否匹配等,检查无误后电子签名发送自动化运维、运行方式、继电保护专业,各专业分别附专业意见并电子签名,经调控中心领导审批后发送调度预告环节,在开工前一日由白班值班调度员通知相关部门接收调度检修票预告并电子签名。待操作票执行完毕后由当值调度员向高压电力用户下达开工令,检修工作结束办理竣工并将检修票归档。省调许可设备地调需在检修工作开工前2个工作日12时(节日检修(包括节后第一天)应在节日前3个工作日12时)前向省调提报检修申请。
 
  输变电设备运维记录、台账管理:
 
  1.常用记录
 
  a) 值班运行工作记录;
 
  b) 设备缺陷记录;
 
  c)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d)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记录;
 
  e) 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记录;
 
  f) 运行分析安全活动记录;
 
  g) 电气设备台账;
 
  h) 培训记录;
 
  i) 钥匙使用记录;
 
  j) 安全消防用具记录;
 
  k) 线路巡视检查记录;
 
  l) “两票”管理记录;
 
  m) 蓄电池测量记录;
 
  n)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工作表;
 
  o) 其它相关记录各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
 
  2.应配备的规程
 
  a)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线路部分);
 
  b)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c)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d) 变压器运行规程;
 
  e) 蓄电池运行规程;
 
  f)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g)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h)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i) 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
 
  j)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k) 调度规程;
 
  l) 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m)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n)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o)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p)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q) 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r) 现场运行规程;
 
  s)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应具备的图表
 
  a) 系统模拟图;
 
  b)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
 
  c) 有权担任工作负责人名单;
 
  d) 有权担任工作许可人名单;
 
  e) 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人员名单;
 
  f) 事故处理及火灾、治保紧急使用电话表;
 
  g) 二次回路保险定值表;
 
  h) 设备定期巡视路线图;
 
  i) SF6组合电器设备的气室图。
 
  4.应具备的图纸、资料
 
  a) 一次系统接线图;
 
  b) 制造厂使用说明书;
 
  c)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d) 所用电系统接线图;
 
  e) 正常、事故照明接线图;
 
  f) 接地装置布置图;
 
  g) 直流系统图;
 
  h) 全站的平、断面图;
 
  i) 消防系统图;
 
  j) 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5.应配备的工具、仪器、仪表
 
  a) 一次系统模拟图板;
 
  b) 安全用具橱(内设:试验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带、铁鞋、安全帽、接地线、八种常规警示牌、遮拦绳、红遮布等);
 
  c) 常用工具橱(内设:摇表、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电工常用工具、六氟化硫防毒面具、应急灯、红外线测温仪等);
 
  d) 钥匙箱(分常用钥匙箱和备用钥匙箱以及万用钥匙封存盒);
 
  e) 备品备件橱(与电气设备相符的一、二次熔断器、示温蜡片等);
 
  f) 油变压器的瓦斯取气装置;
 
  g) 专线电话。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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