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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拟将长三角地区互认计量技术规范《荧光法叶绿素a测定仪校准规范》转为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现将报批稿(文本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
荧光法叶绿素 a 测定仪基于叶绿素 a 的荧光诱导技术,通过发射特定波长的光照射水体,激发水体中的叶绿素 a 产生特定波长的荧光,荧光强度与叶绿素 a 的浓度在一定范围内成正比,从而得到叶绿素 a 的浓度值。仪器一般由光源、检测器、
指示器三部分组成。
本规范的编写以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 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和依据,主要参考了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和 HJ 897-2017《水质 叶绿素 a 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的部分内容。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5 ℃~40 ℃。
电源电压及频率:AC (220±22) V,(50±0.5) Hz。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1.罗丹明 B 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3%(k=2),标准溶液的配置方法见附录 A。
2.吸量管、容量瓶:A 级。
3.《HJ 897-2017 水质 叶绿素 a 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第 4 章及第 5 章中使用的其它试剂及设备。
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后的仪器,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符合 JJF 1071-2010 中 5.12 的要求,校准原始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C,校准证书(内页)格式参见附录 D。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是由仪器的使用者、使用情况以及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 1 年。如果仪器更换重要部件、维修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时,应随时校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0.2~200)µg/L 的基于荧光法的叶绿素 a 测定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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