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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7/14 16:22:58    26100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方案设计、断面布设、测验方法、仪器设备选型、资料整理整编、成果评价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水学〔2020〕85号)有关规定,由中国水利学会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技术导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
 
  当前,我国的水文监测技术已经实现了人工观测和机械式短期自记向电子数字感知、实时数据传输和长期自记的演化,并已基本建成基于电子通信的水文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网络,我国的水文常规监测的组织与技术体系基本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非接触式测流技术方面,国内有诸多仪器厂家、科研院所开展多个方面的研究,但目前这类技术尚未广泛应用,监测精度、环境条件适宜性都有待提高。
 
  本技术规范的编制能为超标准洪水的非接触式监测提供可行的技术方案,可为常规监测技术手段的补充,快速、高效地收集超标准洪水的水文要素,同时提供多种测验仪器收集的数据相互印证、天空地多源数据的融合整理方法。
 
  根据中国水利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方案设计、断面布设、测验方法、仪器设备选型、资料整理整编、成果评价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基本水文站的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其他水文站可参照执行。
 
  一般规定:
 
  1.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应坚持安全、高效、快捷相结合原则。
 
  2.进行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时,应根据测站特性、洪水特点等因素,充分考虑监测方法和仪器适用性,可采用多种监测方法互为补充。
 
  3.用于超标准洪水的监测方法和仪器设备宜通过比测和率定分析。
 
  4.超标准洪水水位、流量、泥沙测次布置宜能控制要素变化过程。
 
  5.国家基本水文站应根据测站特性、河流特点、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技术要求以及服务
 
  对象的可能需求等,编制超标准洪水测报预案(编制大纲可参考附录 A)。
 
  6.水文站制定的超标准洪水监测预案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加强培训与演练,增强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7.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质量未达到国家现有标准要求时,宜进行成果质量评价并在成果中予以说明。
 
  8.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断面和高程基准设置:
 
  1.断面布设
 
  1.1 超标准洪水测验应首选在水文站常用断面进行测验。发生断面溢流等难以控制总流量或常规测验无法进行时,应在适宜位置设置超标准洪水临时测验断面。
 
  1.2 超标准洪水临时测验断面的设置或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a)断面与水文站断面间无分流或支流汇入。
 
  b)若有分流或支流汇入,应在分流或支流汇入处增设测流断面,当分流占比超 20%时还应增设水位观测断面。
 
  c)断面宜选择水流集中、河床稳定、河道顺直、岸线平行的河段。
 
  1.3 测验河段的选择与勘察应符合 GB50179 的相关规定。
 
  2.断面测量
 
  2.1 超标准洪水前后宜开展大断面测量,洪水过程中有条件的可采用大功率无人船、无人机搭载测深仪等方式,开展水道断面测量。
 
  2.2 大断面测量的起点距、水深测量、测深垂线布设等技术要求应按 SL58 要求执行。
 
  2.3 根据超标准洪水特性、现场测验环境选择合适的测量设备。岸上断面测量应优先选用GNSS、全站仪、水准仪等设备,采用 RTK、PPK、全站仪放样、水准测量等测量方法。当施测困难时,可采用无人机搭载激光雷达、摄影测量等非接触式方法。水下断面测量应优先选用测船、缆道等搭载平台;平面定位宜选用多星双频高精度型 GNSS 设备;水深测量的测深仪宜选用数字测深仪等。当施测困难时,可采用大功率无人船、无人机搭载测深仪等水深测量方式。
 
  2.4 无人机搭载激光雷达进行岸上断面测量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a)根据作业区的地形条件,满足大断面测量采样间距的点云密度和精度要求,选择适宜的激光扫描仪、POS 等设备;
 
  b)一般要求航测飞行高度不高于 200m,旁向重叠度不小于 50%,航高变成不超过5%-10%;
 
  c)点云经过滤波处理后,剔除噪声,点云密度应满足真实反应断面起伏变化的要求。
 
  2.5 无人机摄影测量进行岸上断面测量按 CH/Z 3005 要求执行。
 
  2.6 当大功率无人船在超标准洪水环境中可沿大断面正常行驶时,可采用大功率无人船搭载测深仪和 GNSS 的方式进行水下断面测量,测量技术要求按 SL58 要求执行。
 
  2.7 无人机搭载测深仪进行水下断面测量时应按 SL58 要求执行。
 
  2.8 断面需临时接测水位时,宜用水准测量、GNSS 测高与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等方式开展水下测量。
 
  3.高程基准设置与测量
 
  3.1 超标准洪水临时测量断面、比降面积法上下断面水位观测,应设定统一的高程基准,并遵循快速、安全、精度满足要求的原则。
 
  3.2 超标准洪水水文监测中高程基准宜统一到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可采基本水文站冻结基面转换关系或高程联测的方法进行。
 
  3.3 高程联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GNSS 高程测量等方式,三、四等水准测量应按 SL58 要求执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按 SL197 要求执行,GNSS 高程测量应按 GB/T18314 要求执行。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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