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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新修订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23/7/5 9:24:33    14573
来源:中国质量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摘要:修订后的《办法》共分为七章四十七条,包含了总则、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复审、监督管理、盟市地方标准管理、附则等具体内容。
  【仪表网 行业政策】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法制体系建设,优化地方标准制定流程,不断提升标准质量。
 
  修订后的《办法》共分为七章四十七条,包含了总则、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复审、监督管理、盟市地方标准管理、附则等具体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制定要求,明确了不适宜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范畴的情况。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了起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的对象、数量,送审阶段材料报送要求,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的渠道、实施评估,标准制定延期申请,生态环境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等相关内容;细化行业部门职责,强化标准的实施、评估和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优化盟市地方标准管理内容。对盟市地方标准备案审查、标准评价等提出具体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各类用表。《办法》共有12个附件,新增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实施评估工作报告和复审建议表,对审查意见情况处理表、发布卡、会议纪要和编制说明等进行了充实完善。
 
  据悉,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551项,并免费向社会全文公开,涉及种植养殖、绿色低碳、废旧利用、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公共交通、消防安全、质量基础等重要领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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