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动变送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23/6/25 9:39:08 31075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1年第200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增补2022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2年第135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告》(2023年第22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振动变送器校准规范》广西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振动变送器是一种将机械振动参量(加速度、速度、位移、频率等)转换成规定的标准输出信号的仪器或装置,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振动参数的测量、预警和控制,按其测量参数可分为加速度型、速度型和位移型。振动变送器一般由振动敏感元件、信号调理单元、输出单元等构成,某些特殊类型还包括电源、显示部件等。振动变送器作为机械振动监测的主要设备,其准确性至关重要。制定专业的振动变送器校准规范对该类计量器具进行有效的量值传递具有极其重大的社会意义。
针对目前并没有相关的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发布的现状,为保证振动变送器量值的准确可靠,以填补广西地区对该类计量器具量值溯源依据技术文件的空白,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联合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制订振动变送器的地方校准规范以开展相应的校准工作,满足行政监管需求和客户需求。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重点参照了以下技术规范,振动变送器计量特性主要依据JJG 233-2008《压电加速度计检定规程》、 JJG 134-2003《磁电式速度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44-2003《振动位移传感器检定规程》的相关规定。本规范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名词术语参照JJF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相关名词术语及定义。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要点)及技术指标: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振动频率范围在(0.1Hz~5000 Hz)的振动变送器仪的校准。
2、关于计量性能的要求
振动变送器的频率响应误差和幅值线性度误差主要依据JJG 233-2008《压电加速度计检定规程》、 JJG 134-2003《磁电式速度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44-2003《振动位移传感器检定规程》的相关规定。
3、关于标准装置
在这里我们规定使用振动标准装置、数字万用表作为校准用计量标准器具。
4、关于校准方法
采用直接测量法,振动变送器应与标准加速度计背靠背刚性地安装在标准振动台台面中心,由振动标准装置产生标准振动值,数字电压表采集振动变送器对应的输出信号。
4.1频率响应
在振动变送器工作频率范围内,均匀地或按倍频程选取包含参考点在内至少7个不同的频率点,由振动标准装置给出适当振动幅值(加速度、速度、位移),分别测量振动变送器在各频率点的输出值。
4.2幅值线性度
在振动变送器工作范围内,选取某个参考频率点,在该频率下,由振动标准装置给出不少于3个均匀分布振动幅值(一般应包括工作范围上限),分别测量振动变送器在各点的输出值。
5、关于校准结果的表达和复校时间间隔
校准结果的描述采用了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规定的内容。复校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振动变送器的使用情况、环境条件、仪器本身性能等因素决定,一般建议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送校单位也可根据变送器实际使用情况来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更能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