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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

2023/6/16 11:39:31    25236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要求,包括零碳工厂创建和评价原则、零碳工厂创建、基于区块链的零碳工厂评价等。
  【仪表网 行业标准】由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方圆标准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中国标协标准《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jyx@china-cas.org,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前。
 
  我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雄心目标,并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的政策体系。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要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
 
  在全球加速推进“碳中和、碳达峰”的趋势下,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明确碳中和时间表,加速实现脱碳目标,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目前,苹果、联想、松下、宁德时代等已做出战略部署;百威、伊利等多家企业已公布“零碳工厂”进程表。打造零碳工厂,推进净零排放已成为其迈向碳中和的必然选择。
 
  目前国家和地方关于零碳工厂相关标准仍处于空白状态,对于企业如何推进有效零碳工厂创建,实现净零排放缺乏有效的指引,本标准从管理、碳监测与核算、减碳行动(措施)、碳抵消等方面,提出方法措施,具有较强的实践可行性,能够指导企业科学的开展零碳工厂创建工作,并通过量化指标科学的评价零碳工厂创建效果,有利于企业查找不足和持续改进,最终引导企业实现净零排放。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草。参考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通则;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GB/T 25069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要求,包括零碳工厂创建和评价原则、零碳工厂创建、基于区块链的零碳工厂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零碳工厂创建,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基于区块链的零碳工厂评价。
 
  评价原则:
 
  1.客观独立
 
  评价机构应独立于受评价的零碳工厂活动,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评价机构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应保持客观性,确保评价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所取得的证据的基础上。
 
  2.诚实守信
 
  评价机构在开展零碳工厂评价活动时,应做到有道德、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
 
  3.公平公正
 
  评价发现、评价结论和评价报告应真实和准确地反映评价活动。评价机构应报告在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评价组和受评价对象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沟通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及时、清楚和完整。
 
  4.专业严谨
 
  评价机构应具有基于观察、知识、经验、资料和其他信息,得出有意义的、严谨准确的结论,并给予合理意见建议和解释说明的能力。
 
  碳评审:
 
  工厂应定期开展和实施碳评审,包括:
 
  a)识别的 GHG 源和汇,确认完整性;
 
  b)评价过去和现在的碳排放水平,包括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
 
  c)确定碳绩效改进机会,并进行排序;
 
  d)评估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
 
  适用时,工厂可基于产品种类开展生产环节的碳足迹分析,识别排放热点,寻找工艺优化方案。
 
  当组织的业务活动、与业务活动有关的排放源和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开展碳评审。
 
  监测、核算与报告、核查:
 
  1.监测
 
  工厂应按照 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相关标准进行计量器具和装置的配置,宜采用智能表计自动实时采集用能数据。
 
  工厂应定期监测、记录和统计碳排放相关的数据。
 
  核算与报告:
 
  工厂应采用国家或国际通用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定期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盘查,并编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告内容宜包括核算依据、覆盖时间段、排放类型和数量、核算边界及范围、具体核算方法等信息。
 
  采用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应按以下优先顺序:
 
  a) 区域发布的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相关标准;
 
  b) 国家发布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c) 国际公认或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量化标准。
 
  3.核查
 
  工厂宜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通过走访生产现场、访问相关人员、查阅文件和记录等开展现场评价,进一步完善并核实评价证据,确保证据充分完整、真实有效,满足评价要求。
 
  评价组应编制现场评价计划,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人员分工、日程安排等。现场评价可按照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价计划、搜集和验证信息、召开末次会议介绍评价发现和结论等步骤实施。
 
  现场评价后,评价组应针对在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疑问以及未获取的数据或证明等开具澄清要求给委托方,并要求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或补充相关证据资料。
 
  评价证书:
 
  通过零碳工厂第三方评价的企业,可由第三方颁发零碳工厂证书,证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厂基本信息;
 
  b)工厂温室气体核算依据、边界范围、排放量;
 
  c)温室气体抵消方式及抵消量;
 
  d)零碳工厂覆盖的时间段;
 
  e)零碳工厂实现等级;
 
  f)证书有效期:仅针对报告年度有效。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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