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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企业看过来,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开始

2023/6/16 9:05:39    23067
来源:仪表网
摘要:为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品牌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
  【仪表网 行业政策】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品牌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一)激励制造业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
 
  1.编制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方法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向行业标准转化。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自我评价、专业机构审核,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深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增强企业持续成功的能力、强化全过程质量绩效,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质量效益,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2.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推动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引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整体绩效,实现财务经济效益增长。发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增值效应,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保障体系有效运行。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用户满意和用户体验活动。
 
  3.深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工具、软件和方法研究与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工作机制,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运行能力,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数据开发利用。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深度行”等活动,持续宣贯《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加大质量管理数字化解决方案供给力度,为企业提供培训辅导、转型咨询、诊断评估等服务。
 
  4.强化企业全过程质量绩效。推进质量工程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展基于质量创新的应用基础研究和质量技术预见,编制质量技术演进路线图。支持专业机构开发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帮助企业提高功能、性能及质量一体化设计水平。增强制造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开展关键过程能力评估模型、方法和应用研究,建立重点领域质量创新平台、生产参数溯源链。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诊断评价,引导企业应用过程能力分析、“双归零”、防差错技术等方法工具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增强企业质量效益,推动企业实现持续成功。
 
  5.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支持链主企业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共同加强供应链质量管控,沿产业链传递质量要求,实施质量一致性管控。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质量实验室,强化对产品质量控制程度的考核,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质量分析和改进,优化产品和工艺设计。
 
  6.提升重点行业典型产品可靠性水平。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高以可靠性为核心的产品质量水平。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行动,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支持专业机构加强加速试验、可靠性仿真等应用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完善可靠性技术服务能力,形成一系列可靠性设计、分析及测评方法、工具和标准,开展重点产品可靠性分析和验证评价,推广可靠性基础理论、工程技术、先进管理手段和解决方案,促进重点行业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关键指标提升。支持开展重点领域可靠性技术交流、成果对接和培训推广活动。
 
  (二)开展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
 
  7.增强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实施质量素质提升计划,建设培训课程体系和专业师资库,搭建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和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宣贯“质量是生命”、“品牌是灵魂”的理念,传播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全员质量素质。
 
  8.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加快推广首席质量官等制度,深化群众性质量活动,面向中小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与方法、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中小企业防控质量风险,指导企业利用5G、工业互联网等降低质量风险隐患,减少质量损失。
 
  9.开展质量品牌赋值活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围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需求,支持开展质量诊断、咨询培训、供需对接、品牌推介等活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提升企业质量效益和品牌价值。面向中小企业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征集质量管理数字化、可靠性提升、关键过程能力提升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持续推进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
 
  (三)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和水平
 
  10.引导企业强化质量设计和中试验证。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是由研发设计决定、加工制造实现、实验测试保障”的正确理念,重视从设计源头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投入力度,加强中试条件建设,增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中试能力,围绕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进行中试研究与开发,从小批量中试的设计定型阶段到放量中试的生产定型阶段,验证创新成果、原型产品的功能性能以及加工制造的质量与可靠性,加快产业化应用。
 
  11.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中试能力建设。鼓励专业机构增强先进制造业装备试验和工业软件适配验证能力,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分析试验、改进验证等技术支撑。支持产学研用单位联合建设产品综合验证评价平台,开展产品性能指标、功能样机(品)、工程样机(品)测试比对以及可靠性、稳定性和耐用性综合评价。聚焦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中试能力,开展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数据模拟、场景应用、工艺改进等中试服务,推动关键制造工艺验证及改进提升。
 
  12.提高质量公共服务效能。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支持建立完善通信终端软硬件可靠性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原材料、机械、软件等产品可靠性标准。集聚产业技术基础要素资源,提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支撑能力,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链全环节、产业链全链条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高水平认证服务,支持专业机构围绕新产业、新业态需求开发新型认证业务,研究相关领域认证服务技术、规则和整体解决方案,推动高端品质认证。
 
  13.充分发挥实验室作用。强化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管理,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实验室建立制造业质量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机制,挖掘质量数据价值,进行质量监测、质量预警和质量评价,提供质量信息查询、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分析和质量追溯等服务。支持实验室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分析比对、比较试验和综合评价,加快在线检测、智能检测等先进方法工具的创新应用。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加快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质量技术创新及应用。
 
  (四)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
 
  14.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落实《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遴选一批原材料“三品”典型案例。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积极开展整机产品、零部件等对标验证,持续推进工业机器人核心关键技术验证与支撑保障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费品“三品”行动,举办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推进大会,组织开展2023“三品”全国行活动,加快培育“三品”战略示范城市,探索打造消费名品方阵,促进消费品升级迭代和品质提升,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推动基础电子、能源电子、汽车芯片等领域重点产品质量与可靠性水平提升,加快汽车芯片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在机械、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建立沿产业链供应链或基于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用户采信机制。
 
  (五)加强品牌建设
 
  15.加快品牌培育和创建。组织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研究,引导企业导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建设能力。指导开展品牌经验交流活动,支持举办“中国制造”品牌发展论坛,总结推广优秀品牌培育典型案例。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工作。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业等共建区域品牌。
 
  16.加强品牌评价和传播。支持开展“中国制造”品牌现状调查,深入评估“中国制造”品牌建设状况及发展成效,组织开展“中国制造”品牌发展指数研究和监测,对“中国制造”品牌培育效果进行评估。拓展“中国制造”的品牌传播渠道,开展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讲好“中国制造”品牌故事。支持通过多种媒介形式,加大“中国制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设立专精特新展区,推介中小企业技术和产品。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计划,加强系统谋划和督促落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在产业对接、资源协调、专家智库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二)强化资源保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项目和资金支持优先向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倾斜。引导促进多元化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总结提炼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工作的特色亮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持续营造重视质量和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效果评估。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关于质量考核的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估,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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