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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阀门 阀门用齿轮箱》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3/6/8 10:39:07    2288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手动和自动的开关型和调节型工业阀门齿轮箱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分类、设计、防护与防腐处理以及产品的合格评定等内容。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由温州系统流程装备科学研究院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西博思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般德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东霸传动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TC188(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计划《工业阀门 阀门用齿轮箱》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阀门用齿轮箱作为阀门用驱动装置的重要部件,可单独与阀门连接并驱动阀门。随着阀门口径、压力等参数的不断提高,阀门驱动装置的转矩等参数越来越高,配套的工业阀门用齿轮箱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不能满足工业阀门用齿轮箱的需求。我国制定了电动装置产品的国家标准,如 GB/T 24922-2010 《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GBT24923-2010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GBT 28270-2012《智能型阀门电动装置》和JB/T 8531-2013 《阀门手动装置技术条件》,这些标准中没有对齿轮箱的分类、设计、合格评定技术要求和寿命等性能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本项目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充分考虑我国阀门标准体系中其他标准相关内容,结合国内阀门制造单位、用户的需求制定,对完善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指导相关企业产品的制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 22109:2020《工业阀门齿轮箱》(英文版),与ISO 22109:2020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及原因如下: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按照GB/T 1.1的要求,对ISO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ISO标准中引用的国际规范在本标准中转化为相应的我国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手动和自动的开关型和调节型工业阀门齿轮箱的基本要求,包括产品分类、设计、防护与防腐处理以及产品的合格评定等内容。不包括与阀门和水下齿轮箱设计为一体的齿轮装置。与本文件不同的其它要求和使用条件,由买方与制造商(或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分类:
 
  1.概述
 
  齿轮箱按4.2和4.3中规定的操作、旋转和(或)线性运动类型进行分类。
 
  2.操作类型。齿轮箱有如下三种操作类型:
 
  ——手动:设计用于手动操作的齿轮箱,一般只有一个输入端,通过手轮操作。
 
  ——自动:设计用于自动操作的齿轮箱,一般只有一个输入端,由执行机构来操作。
 
  ——手自一体:设计用于手自一体操作的齿轮箱,通常有二个输入端。主输入端通常由执行机构来操作。次级输入端通常由手轮操作。当齿轮箱在自动模式下使用时,次级输入端是断开的。只有在需要手动操作时,例如断电情况下,才会使用次级输入端来操作。
 
  3.旋转类型。齿轮箱有如下二种旋转类型:
 
  ——部分回转:输出转矩给阀门且行程小于一圈的齿轮箱。
 
  ——多回转:输出转矩且行程不少于一圈的齿轮箱,该齿轮箱可以承受推力。
 
  环境条件:
 
  1.总则
 
  齿轮箱应设计在环境温度为-20℃~60℃,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条件下操作。
 
  2.海拔
 
  齿轮箱应设计在海拔不低于1000米的条件下操作。
 
  3.防护等级
 
  齿轮箱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为GB/T 4208中的IP65。
 
  4.防腐保护
 
  齿轮箱制造商应根据表4规定的腐蚀类别来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表4可用于定义腐蚀类别,以帮助齿轮箱制造商定义腐蚀保护的表面处理。
 
        5.振动、冲击和地震条件
 
  本文件齿轮箱的设计没有考虑振动、冲击和(或)地震环境的影响,如须齿轮箱满足这些条件的要求,买方应与制造商/供货商协商确定。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符合本文件第5章的设计要求。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齿轮箱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结果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并应详细注明试验样机的类型、数量和尺寸,同时记录所使用的试验设备和测量设备。
 
  齿轮箱型式试验覆盖范围:相同设计原理、相同类别/名称、相同制造过程和相同或等效材料的齿轮箱进行认证,可按照以下规则选择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型号进行型式试验:
 
  —— 当输出公称转矩/推力为“x”的齿轮箱通过试验,所有输出转矩/推力在50%x和200% x(即x/2到2x)之间的齿轮箱可认为通过试验。
 
  当齿轮箱设计变更或生产过程变更对产品性能造成影响时,应重复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由制造商/供应商或由独立的检测机构(第三方)来执行。
 
  完整的测试报告应由制造商/供应商应保存,并作为产品合格的依据,需进行的型式试验项目见表5。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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