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检验 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B快速检测》征求意见
- 2023/5/22 15:34:05 27107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起草的《粮油检验 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B快速检测》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意见反馈邮箱:tc270sc1@ags.ac.cn。
维生素 B 是维持人体正常机能与代谢活动不可或缺的水溶性维生素,可以促进生长发育帮助维持心脏、神经系统功能,维持消化系统及皮肤的健康,缺乏B 族维生素,会导致代谢障碍,人体易出现怠滞和血压升高等问题。维生素 B3(烟酸)、维生素 B5(泛酸)、维生素 B7(生物素)、维生素 B9(叶酸)存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而植物性食品中几乎不含维生素 B12。为达到理想的平衡膳食模式,营养强化米粉、营养强化小麦粉作为天然食品的补充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要。我国相继出台了 GB 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31601-2015《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等对粮食及其制品营养强化允许添加量进行了限制;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标准对含量标示量等进行了规定。
维生素 B3、B5、B7、B9、B12 含量检测经典方法为微生物法,也可采用液相色谱或液质联用等。微生物测定活性维生素 B 结果准确度高,但操作步骤繁杂,检测实验需要进行菌株的活化、转种、培养、测试菌液制备和培养基配制等人工操作步骤,复杂繁琐并对检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这也造成了在实际操作中,使用传统微生物法检测维生素 B 族结果不稳定,实验室间结果可比性较差。液相色谱法测定水溶性维生素具有特异性强的优势,但需要昂贵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样品中基质对结果会产生干扰,且样品处理复杂,只能根据结构检测维生素的含量,不能准确检测活性维生素的含量。与此同时,食品行业日常生产质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食品检验技术服务,均需要更加操作简便、经济高效、结果准确、适用性广的检测方法,现有标准方法尚不能完全满足。
本标准在微生物法的基础上,为改善微生物培养过程中一系列影响检测技术性能的问题,针对现有的维生素 B3、B5、B7、B9、B12 快速定量方法进行研究,规范检测方法标准,提高检测效率和检测结果准确性制定本行业标准,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快速检测定量方法,为准确评价粮食及其制品维生素 B 族含量和标签标注成分的准确性,鼓励粮食营养强化制品的生产和推广,加强政府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 B3(烟酸)、维生素 B5(泛酸)、维生素 B7(生物素)、维生素 B9(叶酸)、维生素 B12的快速检测方法。
本文件第一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 B3(烟酸)的快速检测。本文件第二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 B5(泛酸)的快速检测。本文件第三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 B7(生物素)的快速检测。本文件第四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维生素 B9(叶酸)的快速检测。本文件第五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强化维生素 B12的快速检测,不适用于维生素 B12总量的快速检测。
原理:
样品经过提取和稀释后与维生素B3检测培养基一同加入包埋有植物乳植杆菌(Lactiplantibacillus plantarum)(ATCC 8014)的微孔中。植物乳植杆菌生长状况取决于维生素B3的含量,直至培养液中的维生素B3被完全消耗。植物乳植杆菌的生长状况(浊度)与维生素B3含量呈现对应关系,经酶标仪进行吸光度值测定并拟合标准工作曲线,计算出试样中维生素B3含量。
仪器和设备:
1.天平:感量0.01g、0.0001g。
2.高压灭菌锅。
3.无菌操作台。
4.酶标仪:540nm 或630nm。
5.恒温培养箱:带暗室,36 ℃±1 ℃。
6.水浴锅:95 ℃±1 ℃。
7.粉碎机:锤式旋风磨,具有风门可调和自清理功能,以避免样品残留和出样管堵塞。在粉碎样品时,应避免磨膛发热。
8.涡旋混合器。
9.离心机:转速≥8000 r/min。
10.pH 计:精度±0.01。
11.微量可调单通道移液器及配套无菌吸头:100µL~1000µL、20µL~200µL。
12.无菌离心管:带刻度,带螺帽,50mL。
13.无菌离心管:2.0mL。
14.无菌注射器:10mL。
15.无菌聚醚砜滤膜(PES):0.22µm。
16.容量瓶:1000mL、100mL。
17.烧杯:1000mL、100mL。
质量控制:
1.标准浓度 0.0 µg/100 mL 测定吸光值应小于标准浓度 0.4 µg/100 mL 测定吸光值,标准浓度 4.0 µg/100 mL 测定吸光值应大于 0.6,否则表明实验失败。
2.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不得低于 0.99。
3.标准溶液浓度点和待测样品稀释液两个微孔间测定的吸光度相对偏差不应大于 5%,舍去的标准曲线浓度点数量不得超过 1 个。
4.当待测样品液的吸光值小于标准浓度 0.4 µg/100 mL 测定吸光值或大于标准浓度 4.0 µg/100 mL测定吸光值时,需调整稀释倍数重新检测,使待测样品液的吸光值落在标准曲线的定量范围内。
5.每个批号试剂盒应进行验收试验,选取带标物证书的质控样品测定值需在质控样品赋值范围内的批次产品方可使用;或考察添加浓度水平为 0.3 mg/100 g 时,回收率在 90%~110%容许范围内的批次产品方可使用。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5%。
其他:
本方法定量限为0.1 mg/100g。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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