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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2023/5/19 15:40:06    26164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规则、评价程序与评价报告等。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2022年)制(修)订计划》,由宁夏机械工程学会编制的《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规则、评价程序与评价报告等。本文件适用于仪器仪表制造业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和建设。可用于企业自我评价、第二方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总体架构:
 
  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开发周期、成本,减少制造过程中环境影响和保障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仪器仪表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采用绿色能源、绿色材料、绿色工艺技术、绿色生产设备等绿色制造过程生产绿色产品,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企业绩效与社会效益协同优化的目标要求。
 
  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1.评价程序:
 
  评价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2.评价方法
 
  2.1.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2.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阅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关第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准确。
 
  2.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必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0分或满分,可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当评价要求不适用时,此项不扣分。可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程度进行打分,符合程度和对应分值如下:
 
  ——全部符合:指标得分×100%;
 
  ——大部分符合:指标得分×80%;
 
  ——部分符合:指标得分×50%;
 
  ——不符合:0分。
 
  评价报告:
 
  1.工厂评价报告应充分体现评价机构在现场开展评价的实施过程,内容简要、证据充分支撑评价结论。
 
  2.针对每一项评价条款的要求,详细阐述评价的过程和判定企业符合情况的充分依据,对引用的关键内容给出证据文件来源,对计算给出详细的计算过程和数据依据,做到证据和信息可信、内容精要、判定准确。
 
  3.评价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评价过程、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价结论和建议。评价报告宜参考附录A给出的纲要编写。
 
  4.仪器仪表制造业绿色工厂的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a)环保局公开的企业环境数据;
 
  b)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排放核查报告、环境监测报告;
 
  c)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
 
  d)计量设备、用能设备、污染处理设施台账;
 
  e)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报告;
 
  f)能评、环评批复,建筑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
 
  g)相关支持材料。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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