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手持式电容电感表校准规范》发布实施
- 2023/5/17 8:33:52 23063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批准《手持式电容电感表校准规范》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实施日期2023年8月10日。
手持式电容电感表在国防军工、民用产品及科研生产一线广泛使用、数量巨大,但目前国家及陕西省内尚无手持式电容电感表的统一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造成大量的电容电感表无合适的计量方法进行量值溯源及传递,造成计量数据不可靠。
同时,市面上大部分手持式数字多用表也具有电容或电感测量功能,目前手持式数字多用表参照 JJF 1587-2016 《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进行计量,而其只规定了交直流电压、电流及电阻的校准,并不包含电容、电感功能的校准,造成大量手持式数字多用表中电容、电感测量功能未进行计量,存在电容电感测量数据失控的风险。
因此,需要对手持式电容电感表及具有相应功能的手持式数字多用表编制相关校准规范,对使用范围极广的手持式电容电感表和含有电容电感测量功能的手持式数字多用表的计量提供完善、有力的计量依据和保障。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基础性系列规范文件进行制定。本规范校准方法及计量特性等主要参考了 GB/T 32194-2015《手持数字多用表通用规范》、JJF(电子)0023-2018《手持式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组织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20±5)℃;
2.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3.供电电源:电压 (220±22)V,频率 (50±1)Hz;
4.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校准时所需的测量标准及配套设备如下:
(1) 标准电容器(箱)。测量范围:10pF~10mF,准确度等级:0.1 级。
(2) 标准电感器(箱)。测量范围:100μH~10H,准确度等级:0.5 级。
校准时测量标准、配套设备对应功能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或扩展不确定度(k=2)应不大于被校表对应功能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3。测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应能分别覆盖被校表的测量范围。
校准结果处理:
经校准的分析仪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符合 JJF 1071—2010 中 5.12 的要求,并给出各校准项目名称和测量结果以及扩展不确定度。校准原始记录(推荐)格式见附录 A,校准证书内容及内页(参考)格式见附录 B。
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分析仪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按 JJF 1059.1-2012 的要求评定,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见附录 C。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手持式电容电感表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电容测量范围不大于10mF、电感测量范围不大于10H的手持式电容电感表、手持式电容表和手持式电感表的校准,具有电容电感测量功能的手持式数字多用表电容电感部分的校准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