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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运行中电子式电能表计量性能在线监测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3/5/12 10:13:12    23643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在对低压台区下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基于状态评价结果开展状态更换工作中电能表批的确认、抽样和评价,确定电能表批是否满足延期使用并付诸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仪表网 行业标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布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运行中电子式电能表计量性能在线监测校准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民用四表有关管理规定,及 JJG 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国家检定规程要求,我国民用电能表实行的是"首次检定+到期轮换"的管理方式,即在网运行电能表需在8年到期全部更换。
 
  随着智能电网的建设,电子式电能表逐步替代传统的机电式电能表。目前贵州省共有1800余万只电子式电能表(以下简称电能表)挂网运行,部分电能表已逐步达到8年轮换周期。随着技术进步和制造工艺水平的提高,电能表的实际使用寿命普遍可以达到10年及以上,若还使用过去"一刀切"式的到期轮换方式,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与当前倡导的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不符。
 
  为了为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减少电子垃圾产生,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大幅度减少客户换表停电时间,提升优质服务水平,达到利国、利民、利企的目的,加强对在运电能表的质量管控,提升运行电能表计量异常处理的能力和效率,将电能表"到期轮换"转变为"状态更换",确保电能量准确、公正,编制本规程。
 
  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相关术语遵循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参考文件有: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GB/T 17215.211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 部分:测量设备;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JJF(滇)21-2022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状态在线校准规范;JJF(滇)22-2022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状态更换实施规范。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与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以及附录等内容。
 
  电能表批的提出与确认:
 
  电网公司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将检定周期届满前1年的使用中电能表进行批的划分,并将划分好的批的信息报送省级法定计量机构确认后,报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电能表批确认表见附录D
 
  电能表批的抽样:
 
  省级法定计量机构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对划分好的电能表批进行抽样,并将抽样形成的样本反馈给电网公司。
 
  电能表批抽样信息表见附录 D.2。
 
  电能表批抽样样本判定:
 
  电网公司在电能表在线校准平台内对电能表批形成的样本进行在线校准,并将校准结果报送省级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技术审查,运行误差满足限值要求的,则判定为合格样本。
 
  电网公司对在线校准平台暂时无法出具校准结果的非低压台区电表按照国家相关检验要求开展现场检验,检验误差满足限制要求的,则判定为合格。
 
  电能表批抽样样本拆回检定:
 
  对电能表批抽样形成的样本中经在线校准运行误差超过限值的电能表,由省级法定计量机构拆回实验室按JJG 596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的判定为合格样本,检定不合格的则判断为不合格样本。
 
  电能表批评价:
 
  在完成电能表批抽样样本判定与拆回检定后,由省级法定计量机构按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对电能表批进行技术审查、状态综合评价,出具电能表批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E。
 
  电能表批延期使用申请的提出与确认:
 
  电网公司依据省级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电能表批评价报告,向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提出延期使用该批电能表的申请,对评价合格的电能表批经省级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延期使用,每次延期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上一次延期时间的一半,到期后再进行状态评价更换;对评价不合格的电能表批由电网公司及时组织更换。
 
  电能表延期使用申请和确认表见附录 F。
 
  信息发布:
 
  经批准延期使用的电能表批及其状态更换信息,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通过其 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电网公司应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将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的批准结果、延期使用的电能表批及其状态更换信息向社会公布。
 
  应用实施:
 
  对经状态评价后批准延期使用的电能表批,电网公司应持续跟踪其运行情况并定期统计汇总用户申投诉检定情况,一旦发现集中性的计量异常或用户申投诉,应立即报告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对该电能表批进行技术核查确认,提出明确处理要求。
 
  对确认的不可延期使用的电能表批,由电网公司在电能表检定周期到期前全部更换。
 
  持续监督:
 
  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对批准延期使用的电能表批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委托省级法定计量机构开展抽样检测,监督抽查结果报告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对年度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组织督促处理,以维护电能贸易的公平有序。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在对低压台区下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基于状态评价结果开展状态更换工作中电能表批的确认、抽样和评价,确定电能表批是否满足延期使用并付诸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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