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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开展

2023/5/11 9:15:13    27301
来源:仪表网
摘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
  【仪表网 产业报道】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 “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称两个规定),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
 
  到2023年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行为,减少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加强组织部署,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在特种设备领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活动的重点任务有三:一是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健全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一般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担任,质量安全员一般由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相关人员持证要求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充装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已经建立类似工作制度的,可以将原有的工作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继续执行。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参考模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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