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接口技术规范》发布
- 2023/4/26 11:34:58 22057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加快推动国家与地方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的互联互通,现批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接口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4月15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接口实现方式,促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总体框架、数据要求、接口调用流程以及开发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的应用程序接口设计、功能研发以及运行管理。县、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参照执行。
访问机制:
以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为基础,地方节点通过国家生态环境业务专网,访问国家节点接口服务器的网络地址,基于身份安全验证机制,利用消息中间件进行消息传递,实现访问接口的调用和数据交换共享。接口名称见附录 A。
访问授权:
地方节点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安全验证,获取互联互通接口访问授权。a)国家节点可查看和访问所有地方节点共享的数据;b)地方节点可查看和访问国家节点共享的数据;c)地方节点可查看但不能访问其他地方节点共享的数据。
文件接口:
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调整数据、人类活动监管数据、生态修复数据、自然生态用地数据、植被覆盖度、水源涵养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数据以及红线管理制度文件、卫星遥感影像产品等实体数据的在线传输。
数据内容:
以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为基础,以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为核心,以“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为监管目标,支撑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年度考核、定期评估业务的数据。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调整、人类活动监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监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等相关成果数据,最终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覆盖、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一个库”“一张网”“一张图”。其中:
a) 国家节点向地方节点提供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卫星遥感影像产品、生态参数产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产品、地方报送成果遥感监测和核实反馈等数据;
b) 地方节点向国家节点提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调整、疑似生态破坏问题核实处理与整改、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人类活动准入和项目审批、视频监控、地方红线管理等数据。
数据加密机制:
数据加密机制应符合 GB/T 32907 的规定。密码及数据传输按采用 SM4 分组密码加密方式。
网络要求:
网络安全要求应符合 GB/T 22239 和 HJ 1146 的规定。a) 纵向上通过生态环境业务专网实现国家和省级网络环境上下贯通,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b) 横向上与本级电子政务网互联互通,支撑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等数据交换与共享。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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