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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评价通则》国标征求意见

2023/4/23 10:50:27    25580
来源:仪表网
摘要:近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评价通则》编制完成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评价通则》编制完成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0日。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大连理工江苏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的建设内容的“关键技术―—智能工厂”为依据,提出了从智能工厂的设计、生产、管理、物流等方面提出定性评价指标,同时,还从资源指标、技术指标、绩效指标等3个方面提出了既涵盖过程又涵盖结果的定量评价指标。最后,提出了兼顾过程和结果的智能工厂评价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工厂的评价内容,描述了智能工厂评价的方法,确立了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企业进行工厂智能化水平的自评价、自诊断以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第三方机构的智能工厂咨询、诊断和评价工作。
 
  智能工厂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载体,从2021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连续2年开展了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遴选,江苏、山西、安徽等省市都在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诊断和遴选工作,因此产业化需求旺盛,依托前期NQI专项的认证诊断工具,已为山西100多家企业提供了诊断服务。项目组中不仅有龙头企业,也有不少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同时,标准编制过程中,应用标准在山西、苏州、北京等地的诊断中进行了推广应用。通过本文件的研制,将为各地智能工厂诊断和遴选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地方和行业智能工厂的发展,实现智能工厂降本增效、低碳环保等目标。
 
  智能工厂评价内容包括设计、生产、物流和管理等业务活动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和定量指标可根据行业属性、经营规模进行裁剪。其中,设计业务活动包括产品设计与仿真、工艺设计与仿真等子活动;生产业务活动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执行、质量管控、设备运维等子活动;物流业务活动包括仓储、物流等子活动;管理业务活动包括采购、销售、资产、能源、安全和环保等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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