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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检验安全规范 超级电容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3/4/17 8:47:38    24909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超级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类别判定和检验规则。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起草的国家标准计划《危险货物检验安全规范 超级电容器》已完成编制,并公开征求意见。
 
  超级电容器是目前主要的热点新能源产品之一,是一种介于传统电容器和锂离子电池之间的、具有快速和大容量储能能力的新型储能器件。与传统电容器相比,其电极采用的高比表面积材料使其具有更高的额定容量;与锂离子电池相比,超级电容器又具有更高的寿命(百万次充放电循环)和更大的充放电功率,且可耐超低温。因此,超级电容器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轨道交通与运输、国防军事、数据存储、工业和电力等领域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超级电容器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超级电容器运输行业的发展。超级电容器以不同的方式被运输到经销商、零售商店,甚至消费者手中,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漏液、着火或者爆炸等安全事故,这就给含超级电容器的货物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目前国内关于超级电容器运输的规则相对滞后,存在与国际运输法规脱轨的问题。因此,借鉴国际超级电容器运输相关的法规标准,结合国内实际运输的条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科学、安全、高效的超级电容器运输的标准,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二十二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文件规定了超级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类别判定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双电层超级电容器及不对称超级电容器的危险性能检验。
 
  试验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一切测量、试验和观察均在下列环境中进行:a) 温度:20 ℃±5 ℃。b) 相对湿度:25%~75%。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测量仪器和设备要求:
 
  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所有控制值或测量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a) 电压:±1%;b) 电流:±1%;c) 温度:±2 ℃;d) 时间:±0.1%;e) 质量:±0.05%。
 
  试验用充电程序:
 
  在5.1所述环境中储存24 h后,除另有规定外,可根据电容器类型选取恒定电流I,对电容器进行恒流充电至额定电压UR:a) 双电层超级电容器:I = 40I1 或 66C(或制造商提供的不低于 40I1 的电流),取其中较大者;b) 不对称超级电容器:I = 5I1 或 8C(或制造商提供的不低于 5I1 的电流),取其中较大者。
 
  压差试验:
 
  选取2颗电容器样品,按如下步骤进行试验:a) 按照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b) 在压差至少95kPa 的条件下存放至少6h;c) 观察1h。
 
  跌落试验:
 
  选取2颗电容器样品,按如下步骤进行试验:a) 按照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b) 将每个电容器(不带包装)从 1.2 m 高度处自由跌落到坚硬表面上(在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正反面各进行一次跌落,共六次,其中一次应为端子向下);c) 观察1h。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厂在提交运输前应申请有关检验部门应进行危险特性检验: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危险特性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危险特性检验。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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