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光电比色法甲醛测定仪》地方检定规程征求意见
- 2023/4/4 11:24:07 26656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广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承担JJG(粤)025-2014《便携式甲醛测定仪检定规程》广东省地方检定规程的修订工作,与广东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JG(粤)039-2016《纺织品甲醛测定仪》内容进行整合,修订了《光电比色法甲醛测定仪》广东省地方检定规程,现向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
光电比色法甲醛测定仪主要用于水中甲醛、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纺织品甲醛含量等分析,适用于实验室和现场快速样品分析测量,通常由具有特定波长的光度计和配套试剂两部分组成。检测波长范围(350~700)nm,常见波长为 412 nm 和 630 nm 等,检测方法有乙酰丙酮比色法和酚试剂比色法等。测量时将一定量的待测样品装入特定的比色瓶中,加入反应试剂,显色后放入仪器中测量得到样品甲醛含量值。
本规程依据 JJF102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规定编写。
本规程参考了 JJG 178—2007《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相关内容,对 JJG(粤)025—2014《便携式甲醛测定仪检定规程》和 JJG(粤)039—2016《纺织品甲醛测定仪》进行合并修订。
与 JJG(粤)025—2014 和 JJG(粤)039—201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透射比重复性和浓度示值误差仪器计量性能要求(见 4);
——修改检定设备中光纤光谱仪波长最大允许误差要求,增加甲醛溶液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要求(见 6.2);
——修改仪器零点漂移后续检定为非必检项目(见 6.3);
——删除比色管配套性、计时误差和绝缘电阻 3 项首次检定项目。
依据 JJF102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内容。
通用技术要求:
1.仪器应具有下列标识: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及制造日期,铭牌应清晰地贴在明显处。
2.测量池壁(透光部分)内外表面光洁、无划痕,测量室内清洁。
3.仪器数字显示清晰,完整。
检定条件:
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
检定设备:
1.光纤光谱仪:测量范围应能覆盖(350~700)nm,波长最大允许误差±3.0nm。
2.光谱中性滤光片:在测量波长下透射比值约为 10%、20%、30%,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0.5%(k=2)。
3.甲醛溶液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5.0%(k=2)。
4.容量瓶和移液管:A 级。
检定结果的处理:
按本规程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 B;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的项目,内页格式见附录 C。
检定周期:
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此期间仪器经修理或对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应及时检定。
本规程适用于光电比色法溶液中甲醛测定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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