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

2023/3/27 9:52:30    27629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以电化学储能电池作为储能载体的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由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国家标准计划《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
 
  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解决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的核心要素,也是落实“双碳” 目标的关键。相比于其他新型储能技术而言,电化学储能技术近年来在本体研发、规模化集成、安全防护、功能实现与工程验证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提升,已通过了规模化商业验证,是目前新型储能赛道的主导和商业成熟度较高的储能技术之一。
 
  2018年,根据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对电化学储能系统及设备性能进行了技术规定,并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36558-201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该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明晰了电化学储能系统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在国内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接入和选型设计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促进了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健康发展,提高了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后的电网稳定性。
 
  但随着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标准的提高,以及电化学储能技术和应用的发展,《GB/T 36558-201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已逐渐不能满足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对电力系统的需求,不能满足技术发展和产业工程应用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3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编写单位对《GB/T 36558--2018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了修订,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标准》),任务计划号:20214760-T-524。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6558—2018《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与GB/T 36558—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与 DL/T 2528 重复的内容(见第 3 章);
 
  ——将“环境条件”更改为“正常工作环境”,更改了环境温度、海拔高度,增加了盐雾要求(见第 4 章);
 
  ——将“总则”更改为“总体要求”(见第 5 章),更改了应用功能(见 5.1);
 
  ——增加了并网性能、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仿真模型、黑启动功率和容量配置技术要求(见 5.2、5.4~5.8);
 
  ——增加了“一般要求”(见 6.1),将 2018 版本第 5 章部分条款修改后纳入;
 
  ——增加了“额定能量”技术要求(见 6.2);
 
  ——更改了“能量转换效率”技术要求(见 6.3,2017 年版的 6.1)、“功率控制能力”技术要求(见 6.4,2017 年版的 6.2);
 
  ——删除了“充/放电响应时间”、“充/放电调节时间”、“充/放电转换时间”、“直流分量”(见 2017 年版的 6.3~6.5、6.7);
 
  ——更改了“功率控制能力”技术要求(见 6.4,2017 年版的 6.2)、“功率控制能力”技术要求(见 6.4,2017 年版的 6.2);
 
  ——增加了“电网适应性”、“电能质量”要求(见 6.5、6.7);
 
  ——增加了“一般规定”(见 7.1),
 
  ——更改了“铅炭电池”、“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见 7.2~7.7,2018 年版的 7.1~7.5、7.6)。
 
  本标准主要内容:
 
  (1)第 1 章“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设备的功能及性能要求,适用于电力系统以电化学储能电池作为储能载体的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2)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所引用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
 
  (3)第 3 章“术语和定义”,对本标准采用的、但未在引用标准中定义的主要术语进行了定义。其中 DL/T 2528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第 4 章“正常工作环境”,对电化学储能系统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高度、耐盐雾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5)第 5 章“总体要求”,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应用功能、并网性能、设备选型原则、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消防设施、安全标志、仿真建模、黑启动功率和容量配置等要求。
 
  (6)第 6 章“系统技术要求”,明确了电化学储能系统额定能量、能量转换效率、功率控制能力、运行适应性、故障穿越、电能质量等要求。
 
  (7)第 7 章“设备技术要求”,明确了了电化学储能铅炭电池、锂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监控系统、保护、计量等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

上一篇:《电力储能用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技术要求》国标征求意见

下一篇:《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校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