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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招标采购】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非居民水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预算690万元,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自来水表,分两包预算分别340万元和350万元。
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非居民水表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2023004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非居民水表采购
预算金额: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来水表,详见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方式:1.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3.方式:将以下资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PDF格式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1955331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联系人:韩雪薇0431-8468725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售价:一标段:500元/套,二标段:500元/套。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非居民水表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2023004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非居民水表采购
预算金额: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来水表,详见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至 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方式:1.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3.方式:将以下资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PDF格式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19553319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联系人:韩雪薇0431-8468725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4.售价:一标段:500元/套,二标段:500元/套。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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