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和分析方法》征求意见
- 2023/2/21 13:13:49 28662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碳排放领域委员会(CSTM/FC95)归口承担的《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和分析方法》团体标准(立项号:为CSTM LX 9500 00927—2022)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国家提倡节能减排,促进建筑节能,推进建筑工业化、产业化发展,旨在向建筑业注入新的活力,利用科技创新推进其转型升级。建筑、工业、交通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三大重点领域,建筑业作为高耗能行业,占社会总能耗的比例很大。近年来,我国快速城镇化带动了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城市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长,建筑业减碳压力巨大。
目前碳足迹计算是衡量某个行业、产业、材料等的碳排放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然而由于生产工艺、地域分布和技术水平的差异,目前存在的除IPCC发布的排放因子数据之外,各国各行业也有自己的排放因子数据用来计算碳排放。针对建筑业,《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是目前建筑碳排放计算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发现,《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中的排放因子数据库不能很大程度满足现代建筑建材的需求,特别是装配式建材、新型建材以及配套工程(燃气、电力、智能化等)方面的排放因子是缺失的,造成建筑碳足迹的相对空白。同时装配式建筑面临与传统建筑在施工工艺、建造过程不同,因此建造阶段所产生的碳排放也不同,及建造阶段机械运输碳排放和四节一环保的减排计算存在缺失。此标准旨在完善装配式建筑行业中的主体构件、围护配套(三板)材料、装配式装修建材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和建材碳足迹库;制定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的相关标准,建立装配式全生命周期生产阶段、运输阶段、建造阶段、运营阶段碳排放的全方位的平衡低碳策略。
本文件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GB/T 50353-2016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1366-2019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 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和分析方法应遵循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范围基本要求、装配式建筑生产、运输、建造、拆除、运行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和构建碳足迹计算方法。
范围基本要求:
1.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计算对象。
2.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可用于建筑设计阶段对碳排放量进行计算,或在建筑物建造后对碳排放量进行核算。
3.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应根据不同需求按阶段进行计算,并可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4.装配式建筑碳排放计算应包含《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列出的各类温室气体。
5.装配式建筑运行、建造及拆除阶段中因电力消耗造成的碳排放计算,应采用由国家相关机构公布的区域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
6.装配式建筑的建材碳足迹计算完成边界为产品出厂阶段。
7.装配式建筑碳排放量应按本标准提供的方法和数据进行计算宜采用基于本标准计算方法和数据开发的建筑碳排放计算软件计算。
8.装配式建筑碳排放量应按照装配率分别计算传统普通建材和装配式建材排放量。
装配式构件碳足迹一般规定:
1.构件碳足迹为构件产品部分生命周期(从摇篮到大门,B2B)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其中仅包括原材料和能源的生产、运输、产品制造三个阶段。
2.对于同一企业不同规格的产品、或同一规格但不同产地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碳足迹。
3.若企业在生产不同产品时未按产品生产区域分装电表或其他能耗监测仪表,在进行能源数据核算时原则上应按产证比例进行分配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装配式建筑的运行、建造、拆除、建材生产及运输的碳排放计算。(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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