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
- 2023/2/21 9:19:15 26701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已组织完成了《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13910939935@126.com。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GB/T 2423.5—201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部分代替GB 12664-2003《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与GB 12664-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5个术语:测试体、X射线产生装置、应用指标测试、典型指标测试、辐射野;
——修改了1个术语的定义: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见3.1,2003版的3.1)
——增加了设备分类;
——修改了范围(见第一章);
——增加了设备分类(见第四章);
——修改了外观要求(见5.1.1,2003版的4.1)
——增加了有效成像区域(见5.1.8);
——修改了远程控制(见5.2.2,2003版的4.3.3)
——修改了电源适用范围(见5.3,2003版的4.5)
——删除了性能要求(见2003版4.8)
——增加了功能要求(见5.7)
——修改了工作状态指示(见5.7.3,2003版的4.9)
——增加了图像处理(见5.7.4.2)
——修改了性能要求(见5.8,2003版的4.8)
——修改了辐射防护要求(见5.6,2003版的4.7)
——增加了X射线产生装置安全(见5.9)
——修改了环境适应性(见5.10,2003版的4.10)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见5.11,2003版的4.11)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等。本部分适用于各种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本部分不适用于基于X射线背散射技术的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本标准的名称和标准性质均未变更,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方法和依据的详细说明如下:
1) 范围
规定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适用的范围。本章内容的主要依据GB12664-2003中关于范围内涵的延续。确定上述内容的主要理由,一是GB12664-2003制定时仅有透射式便携式X射线安检设备;二是新型的基于X射线背散射技术的便携式安检设备的技术原理、产品形态、技术指标和应用情景与GB12664-2003规定的透射式便携X射线安检设备有较大不同,适用情况已形成行业共识;三是基于X射线背散射技术的便携X射线安检设备行业标准已在制定中。参考和沿用GB 12664-2003的范围内涵,更有利于各使用方理解接受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列出了标准中引用到的相关标准,所列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为便于对标准条款的理解,避免争议,列出了标准中用到的一些术语、定义,并引用了GB 1520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一些术语和定义。与GB 12664-2003版标准相比,增加了5个术语,更改了1个术语。增加的术语主要引自或参考了GB 15208;修改的术语主要由于对应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的术语分别为测试体、X射线产生装置、应用指标测试、典型指标测试、辐射野;修改的术语为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4) 外观和结构要求
本部分提出了便携式X射线安检设备的外观、结构、防护等级、提手、脚轮、连接电缆、密封部件、有效成像区域方面的技术要求。为了更好的衔接和延续,本标准沿用了2003版标准的结构;与2003版标准,本部分参考GB 1520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A/T 1067-2013《基于拉曼光谱技术的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A-T 841-2021《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和便携式X射线安检设备的技术特点,对外观、结构的平稳放置、人体工学方面进行了微调。新增加有效成像区域条款,要求明示成像装置的有效区域和不可成像的边框尺寸,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设备在实战中的应用。
5) 运行控制要求
本部分主要从控制装置的操作、远程控制方面,提出了设备的控制要求要求。本部分将标识调整到第八部分: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部分。主要依据是标识不属于运行控制部分。
6) 电源使用范围要求
本部分主要交流供电和电池供电方面,提出要求。本部分主要技术内容的修改主要原因,一是规范交流供电范围的描述;二是电池技术的迅猛发展,锂电池已广泛便携式设备中使用。基于锂电池安全方面的要求,参考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对可充电电池和锂电池的描述有关要求进行了修改。
7) 防电击要求
本部分是对2003版本电气安全部分的重新表述。根据GB4793.1-2007的规定,参考GB 15208.1《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修改本部分。
8) 温度限制和耐热要求
本部分是新增加部分。X射线源、电池在工作中会释放热能。为了更好的保护用户,根据GB4793.1-2007的规定,参考GB 15208.1《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增加本部分。
9) 辐射防护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辐射控制装置、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要求,防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造成伤害。本章主要技术内容的修改主要原因一是2003版本中对泄漏辐射和杂散辐射的要求较高。起草组按照主流指标进行了便携式X 射线源试制,开展泄漏辐射实验;实验表明为了有效降低泄露辐射指标,需要在便携式射线源内增加大量防护材料。防护材料以铅为主,密度高重量大。如要满足2003版的防护要求,X射线源重量要超过15公斤,便携性能大大下降。
二是便携式设备属于开放式应用设备,X射线源、成像装置分立放置,备件物品置于二者中间。单纯要求泄露辐射和杂散辐射指标,难以全面保证用户安全。需要结合射线防护三原则中得距离防护、屏蔽防护提出综合要求。
本部分参考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2013年发布了ANSI N42.55-2013 标准《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The Performance Of Portable TransmissionX-Ray Systems For Use In 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 And Hazardous DeviceIdentification标准》、GB15208.4《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4部分:人体安全检查设备》进行了修改。
10) 功能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设备功能、辐射输出、工作状态指示图像功能、设备自诊断、射线开启确认提出要求。除了在2003版的基础上做了表述方面的优化;还针对近年来的技术进步,对多能谱型设备的图像处理和动态成像设备的帧率提出了新的要求。
11) 性能要求
本部分对穿透力、线分辨力、空间分辨力、穿透分辨力、灰度分辨;适用于多能谱型设备的材料分辨、有机物分辨、混合物分辨、无机物分辨提出要求。
12) 环境适应性要求
本部分主要提出了气候环境适应性和机械环境适应性要求。
13) 电磁兼容性要求
本部分主要提出了静电放电抗扰、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浪涌抗扰、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要求。
14) 试验方法
本部分主要针对标准中技术要求条款,提出对应的试验方法,保证测试的一致性。
15)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部分主要对包装、标识提出了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