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征求意见
- 2023/2/7 11:33:27 23762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全面提升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源化利用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划》。
《规划》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中有降,利用处置能力富余、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利用处置设施全面升级,低碳利用方式和先进技术装备得以普及,数字化治理覆盖面大幅提升,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固体废物治理领跑企业,形成较强创新引领、产业带动和降碳示范效应。“无废”理念在工业领域得到广泛认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划》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严格项目准入管理。研究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等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技术规范核发排污许可。探索新改扩建项目基于现有利用处置能力以及与现有建设项目的资源耦合立项审批程序。严控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新建项目环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按国家名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
2.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推行重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提高再生原料替代使用比例。推动石化、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核算,加快探索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
3.培育示范建设单元。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推进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工业固体废物共享消纳、集成控制、转化利用为核心的生态链接发展模式,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完善“无废工厂”评价体系,推进形成一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到2025年,建成“无废工厂”100家以上。
(二)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4.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安全贮存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加强对贮存废弃危险化学品以及具有易燃性、挥发性、反应性危险废物的企业的风险排查,切实防范贮存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5.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以县(市、区)为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固体废物分拣中心、交投网点,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推动电子电器、车用电池、光伏太阳能电池板、风力发电机叶片等生产单位,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要求,建立多渠道回收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100%。
6.推动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提质增效。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统一收运政策标准,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督促落实收运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物流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和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支持收运单位为产废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建章立制等延伸服务。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专业化、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动态全覆盖。
(三)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7.实施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行动。以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染料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为重点,落实高盐废水分类收集、提盐后分质预处理。鼓励符合条件的现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单位进行适配改造协同处理焚烧灰渣,稳步推进高温熔融、高温烧结和低温热分解等焚烧飞灰新处理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鼓励氯碱、联碱、合成氨等在产企业配套建设废盐精制除杂等预处理设施,协同利用满足使用要求的废盐。到2024年底,全省焚烧灰渣年资源化利用能力不低于120万吨,新增废盐年集中预处理、协同处理能力30万吨;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5%以内。
8.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优化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园区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原材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物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组织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无废园区”30家以上,“无废集团”“无废基地”实现突破。
9.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重点品种,大力推广使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产品,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至少1个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不断提升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能力,扩大利用规模。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最大限度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
10.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市场建设。培育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资源化利用能力强、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经营规模较大和拥有一定数量回收网点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按需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保障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化推广。
11.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开展“无废城市”碳减排核算方法研究,找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契合点。在石化、印染、钢铁、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工厂、“无废工厂”等重点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过程碳足迹核算,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技术工艺改造,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新模式。推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替煤降碳工程,鼓励燃煤耦合垃圾衍生燃料(RDF)等项目建设。
(四)优化处置设施布局结构
12.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着力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加快完成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铝灰,绍兴市印染污泥,绍兴市、台州市工业废盐,瑞安市、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边角料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发布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持续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3.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
14.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落实危险废物“一件事”改革要求,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量化评级分档管理制度。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90%,培育打造10家以上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行业整体实现“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要求。
(五)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15.加快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持续迭代“无废城市在线应用”,探索开发算法模型,提升应用智治能力。升级“危险废物在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线”场景,全面应用“浙固码”、打造浙固链,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联网监控。深度对接“浙运安”“浙里净”,聚焦工业固体废物“底数、流向”两个风险点,抓住“时间、数量”两个关键点,在重点企业全面应用物联感知、智能监控,依托生态环境大脑,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模型库、算法库、知识库、规则库,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治理实战能力。
16.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规范鉴别流程和鉴别结果应用。组建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抽查复核等工作,提升我省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能力,科学、高效地利用处置固体废物。
(六)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17.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和公检法环税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联动,落实举报奖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跨行政区非法处置特别是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以尾矿处置、建筑垃圾利用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并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健全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区域工业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依法简化跨省转移手续。强化共享长三角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加强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跨区域联合监管。
18.强化应急处置管理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建设,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
《规划》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目标任务省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各条线目标任务的协调、督导,确保落地见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市、县(市、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23年7月底前印发本地区污染防治规划,分解落实目标、确定重点工程项目,按步骤有计划抓好落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5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终期评估。
(二)完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配套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系列标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小微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建设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三)加大财金支持。鼓励各地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技术研发的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绿色发展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家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利用好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实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相关产业规模化良性发展,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路径和模式。
(四)加强科技支撑。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新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形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体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减污降碳技术研究,重点突破工业固体废物减污降碳、资源化、循环利用、低碳消纳等技术,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减污降碳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
(五)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培训,提升浙江“无废之窗”品牌效应,进一步凝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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