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公示
- 2022/11/9 10:19:16 27391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办理程序》规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现将《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5日。
氰化氢(Hydrogen Cyanide,化学式HCN)是一种无机化合物,标准状态下为液体,易挥发,具有苦杏仁气味。氰化氢易在空气中均匀弥散,在空气中可燃烧,当氰化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5.6%~12.8%时,具有爆炸性。氢氰酸属于剧毒类。急性氰化氢中毒的临床表现为患者呼出气中有明显的苦杏仁味,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胸闷、心悸、心率加快、头痛、恶心、呕吐、视物模糊。重度中毒主要表现呈深昏迷状态,呼吸浅快,阵发性抽搐,甚至强直性痉挛。氰化氢密度为0.69g/cm³,沸点26.0℃,闪点:-17.8℃。氰化氢主要应用于电镀业(镀铜、镀金、镀银)、采矿业(提取金银)、船舱、仓库的烟熏灭鼠,制造各种树脂单体如丙烯酸树酯、甲基丙烯酸树酯等行业,此外也可在制备氰化物的生产过程中接触到该物质。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其爆炸极限的体积分数为5.6%~40%。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规定氰化氢的职业接触限值最高容许浓度(MAC)为1mg/m3(约0.7μmol/mol)。
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可检测出生产环境中氰化氢气体的浓度,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安全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对防止人身伤害及火灾爆炸性事故的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量值准确与否,直接涉及人身防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伴随我省石油化工工业的快速发展,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的使用量正在逐年上升。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目前国内外有多家生产制造企业,经标准查新,目前我国及我省尚未起草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无法对该类仪器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值溯源,长期以来仪器的量值准确度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有必要制订吉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在吉林省石油化工等领域开展校准工作,解决目前校准无依据的问题,确保吉林省复现的氰化氢气体量值的准确可靠,为吉林省地方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计量技术支撑。
本规范是依据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而制定的。参考JJF 1888 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GB 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等规程编制。
依据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概述;吉林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5~40)℃。2.相对湿度:≤85%。3.工作环境应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及干扰气体,校准现场应保持通风并采取安全措施。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1.气体标准物质。氮中或空气中氰化氢有证气体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当采用气体稀释装置时,稀释后的标准气体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满足上述要求。
2.零点气体。纯度不小于99.999%的氮气或合成空气。
3.电子秒表。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0s/h。
4.流量控制器。由两个气体流量计组成,流量范围(01500)m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0级。
5.减压阀及气体管路。应使用不易与氰化氢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
仪器的调整:
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进行预热,预热稳定后,按图1所示连接气体标准物质、流量计和被校仪器。校准泵吸式仪器时,必须保证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校准扩散式仪器时,应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调节流量。若仪器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要求,则流量一般控制在(500±50)mL/min。
若仪器说明书中有明确要求,则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调整仪器的零点和示值。若仪器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要求,则用零点气体调整仪器的零点,用满量程8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仪器的示值。
响应时间:
通入零点气体使仪器示值回零,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50%的气体标准物质,待示值稳定后,读取仪器示值,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待仪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仪器显示值达到稳定示值的90%时停止计时,记录秒表读数,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
通入浓度约为报警设定值1.5倍的气体标准物质,当示值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观察仪器声、光或振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标题,如“校准证书” 或“校准报告”;b)实验室名称和地址;c)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d)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e)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f)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g)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h)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应用有关时,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i)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j)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校准证书记录或报告内页格式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和B。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1年。如果对仪器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仪器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仪器重新校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量程不大于50μmol/mol的氰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准。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