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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等单位制定的《
智能水表检定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湖南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水表属于我国法定强检计量器具,其计量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当代,水表已广泛普及,中国的人口基数决定了水表市场的巨大,阶梯水价给水表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未来一两年行业智能化率将提速,水表行业也将进入爆发期。相应的,水表强检工作也越来越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为加强自来水计量的监督管理,确保自来水计量准确性、公正性、科学性,切实维护自来水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质保量的使检定效率赶超市场刚需,就需要从检定的基础——水表检定装置上下功夫了。
水表检定装置大体有三种检定方法,容积法检定、标准表法检定、质量法检定。传统水表检定装置多采用容积法检定水表的示值误差,在检定过程中流量调节、容量罐和被检表数据的读取以及示值误差的计算和修正都需要人工参与,劳动强度大且由于计算过程繁琐,检定结果容易因人员误差而造成重复检定,效率低下。智能水表检定装置具有精度高、分段容积线性度好、一致性好等特点,可节省通水体积,大幅提高检测效率。
为此,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立项申请编制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地方标准,以规范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技术要求,实现在新的技术(环境)条件下的准确、公平、可靠计量。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7723-2017 固定式电子衡器;GB/T 17611-1998 封闭管道中流体流量的测量术语和符号;GB/T 29617-2013 数字密度计测定液体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的试验方法;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4 流量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JJG 164 液体流量标准装置;JJG 643 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JJG 1113 水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技术要求、计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操作及安装指南和贮存等。适用于DN15、DN20、DN25口径水表的检测。
检定装置组成:
装置一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供水系统(水池、水泵、稳压系统等);管道系统(工艺管道、测量段、夹表器等); 为实现自动试验的功能,装置应配置水表读数传感器、水表刻度盘或数字摄像系统等设备;瞬时流量指示器;换向(或启停)机构(如有必要);换向信号同步及自动读数、计时仪表(如有必要);主标准器(电子衡器、标准表);密度测量部分(如有必要);水温测量仪表;水压测量仪表。
根据需要,装置可一体化配置水表的其他性能检验设备,如压力损失测试设备、静压测试设备等。
技术原理:
装置以双时间法为基本原理,根据智能水表检定装置主标准器不同,可分为质量法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或标准表法智能水表检定装置,实际使用中可根据需要选择合理的标准器和配套设备来进行测量。本标准通过规范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技术要求和测定方法,为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技术要求:
主要根据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生产企业及客户单位实际检测需要,并通过实际测量能够达到而确定的。
智能水表检定装置计量要求:
根据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检测对象性能,结合装置各部件相关标准确定其计量要求。装置的准确度等级为0.2级,装置主标准器的重复性应优于主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对于使用换向器的装置,由换向器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应小于0.05%。质量法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流量稳定性应不大于1.0%;标准表法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流量稳定性应不大于0.2%。
通过试验对装置主要指标进行验证,证明标准制定的内容合理、适用,具有可操作性,结果可靠。
预期的效果:
本标准的试行,能够达到国内外先进标准,并为湖南地区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提供行业标准,规范智能水表检定装置的检测方法,为智能水表检定装置测量的准确性及我省的贸易计量公平公正提供保障。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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