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这项费用再免一年!

2022/9/27 9:23:52    19709
来源:工信部
摘要: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仪表网 仪表产业】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前已更新至第五十八批。根据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全部评论

上一篇:苏州市计量院:聚焦产业需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2022智能传感产业技术交流会”顺利召开

相关新闻
热门视频
相关产品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