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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通用规则》 (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制修订起草工作,现向各位委员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OIML证书互认制度(OIML-CS)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推行的计量器具型式合格证书国际互认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不仅有利于增进成员国对试验结果的相互信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试验,降低计量器具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节省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促进OIML国际建议在全球范围内的理解与执行,帮助新兴国家和经济体提高法制计量基础设施的能力水平。
2017年,为顺应OIML-CS改革,我国重构了国内OIML证书互认制度的运行工作机制,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调整为中国OIML证书发证机构,并顺利通过了国际同行现场评审。目前发证机构的内部实验室已覆盖了非自动衡器(R76)、各类自动衡器(R51、R61)和
称重传感器(R60)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法制计量器具。随着OIML-CS的推广并将逐渐涵盖更多的计量器具,因此国内会有更多的实验室有意愿开展OIML试验。然而,目前国内缺少针对OIML证书试验指定实验室的具体考核细则和统一要求,这使得我国相关实验室在申请成为OIML实验室时遇到困难。
因此,如何规范并指导国内实验室申请成为OIML证书试验指定实验室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通用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旨在统一我国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的考核
标准,在实验室的申请流程、能力要求和考核方法上给出协调统一的规定,为目前国内潜在的OIML证书试验指定实验室提供一个可参考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该技术规范将引进国际先进的实验室管理理念和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OIML证书试验指定实验室申请程序及评审考核制度,为我国逐步提升OIML试验水平和扩大OIML证书发证范围提供帮助。该规范的制定也有利于促进国内型式评价实验室其与国际要求逐步接轨,提升我国型式评价试验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本规程依据OIML B 18:2008《OIML 证书互认制度(OIML-CS)框架》、OIML-CS PD-04 (Edition 2)《OIML实验室评审程序》和OIML-CS PD-03 (Edition 2)《OIML发证机构及用证机构或通讯成员国用证机构申请和批准程序》中与实验室要求相关的内容,从实验室的试验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过程和申请审批流程等多个角度明确了OIML-CS证书互认制度中有关OIML证书指定实验室的通用规则。
根据本计量规范的编写原则和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本规范包括封面、扉页、目录、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以及附录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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