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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展2022年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

2022/7/18 13:29:45    24266
来源:仪表网
摘要: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第一批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评估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于7月25日前完成评定资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交评定申请。

   【仪表网 仪表文件】近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第一批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评估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于7月25日前完成评定资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交评定申请。
 

   申请评定未来工厂的企业应为已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培育)的企业。相关项目要求于6月30日前基本建成投产(尚未建成的项目待建成投产后再申请评定)。申请评定的企业应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应用,根据最新建设情况如实进行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原则上要求达到成熟度二级并完成三级评估后方可申请未来工厂评定。
 

  未来工厂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未来工厂建设成效、取得的成果三方面内容,基本情况需对照选定未来工厂的创建类型,描述企业的创建优势、创新点、特色亮点和建设成效(应有具体量化指标)等内容。结合创建类型特征,从自主创新引领、产业链协同共生、模型化凝练和行业示范带动、服务延伸和新兴业态特征等方面选择一个方向进行重点描述。
 
  申请2022年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的项目应为已入选省级培育库的项目(进入“企业中心”-“我的项目”,项目认证状态为省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培育),要求于申请评定前基本建成投产(尚未投产的项目待建成投产后再申请评定,原则上培育项目库内填写完成时间为6月30日以后的不得参与此次评定)。申请评定的企业应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应用,根据最新建设情况如实进行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并对照评估要点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上传图片、视频、文档等佐证材料。
 
  智能工厂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现状、项目取得成果三方面内容,要求参照《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分别根据离散和流程二类建设标准要素内容要求进行说明,同时补充表述采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5G 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情况。
 
  为增强经济发展韧性,浙江持续着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累计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23家,先后认定两批共32家未来工厂,近期又新确定了35家未来工厂试点企业,打造智能制造企业梯队。接下来五年,浙江将在全域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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