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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漆和清漆VOC和/或S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

2022/7/1 9:53:15    25351
来源:仪表网
摘要:近日,国家标准计划《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编制完成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仪表网 仪表标准】近日,国家标准计划《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编制完成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该文件代替GB/T 23986-2009/ISO 11890-2:2006《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涂料在生产或涂装过程中会使用或释放一些对环境或人体有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Cs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工业涂装领域的排放量约占工业源总量的21%,被列为我国VOC工业排放源中的管控重点。
 
  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具有难降解、强吸附性等特性,常存在于室内,对人体健康具有持久性危害。在我国,随着涂料行业 VOC管控的不断收紧和针对各种种类溶剂用量监管的不断加强,可供生产商选择的溶剂种类不断减少,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类溶剂因其尚未有规范的检测体系,其使用也未纳入监管范围,而被广泛使用于涂料领域,起到代替VOC、提高性能的作用。
 
  国际上控制SVOC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及时跟踪和采用国际标准,系统提升和完善我国涂料检测标准体系,2021 年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修订该项标准的计划。
 
  该标准适用于预期VOC含量和/或SVOC含量在0.01%(质量分数)到100%(质量分数)之间的VOC和SVoC的测定。当VOC含量大于15%(质量分数)时,可采用ISO 11890-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当体系中含VOC和SVOC,按照IS0 11890-1的方法测得的VOC含量会受到SVOC的影响时,采用本文件测定。对于VOC含量小于0.1%的,也可选择ISO 17895中描述的顶空法测定。ISO 11890-1和ISO 17895不能用来测定SVOC含量。
 
  准备好样品后,采用气相色谱法分离VOCs、sVOCs和 NVOCs。根据样品的类型,选择热进样或冷柱头进样方式,优先选用热进样方式。化合物经定性(例如通过GC-MS仪器)后,通过GC-FID仪器,借助内标物并根据这些化合物的特征相对响应因子,以峰面积对这些化合物进行定量。对于未能定性的物质,选用等同于内标物作用的替代校准物进行定量。然后进行计算并得出样品的VOC和/或SVOC含量。
 
  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光辉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编制组建议,在标准实施前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贯,让相关单位和机构及时了解标准的最新信息,熟悉检测新技术并能更好地应用于日常质量控制之中,推动标准的顺利实施。以使该国家标准在今后得到更广泛的使用,促使我国涂料中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方法统一化,为涂料设计提供数据支撑,为涂料生产方、使用方、检测机构提供方法指导,促进我国涂料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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